什么是职务侵占行为?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也算职务侵占?

144 2025-02-11 01:07

一、什么是职务侵占行为?

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职务侵占罪是指,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进行虚假理赔,骗取保险金归自己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也算职务侵占?

不算职务侵占。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 为己有,数额在 5000 元至 1 万元以上的叫做职务侵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反应情况要求赔偿双倍工资,如果协商不一致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签劳动合同是什么行为?

签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我国的民事合同的订立是缔约当事人间相互接触、协商的过程,是动态行为与静态结果的统一体。合同订立的动态行为是缔约人相互协商的过程。民事合同订立的静态结果是合同订立过程结束的状态,即我国的动态行为的后果。

四、职务侵占行为受治安管理处罚法管理吗?

按照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没有关于职务侵占行为的规定,因此该行为不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的范围。 职务侵占行为,是指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已有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因此,职务侵占行为属于刑法调整的范围。

五、如公司以欺诈行为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用人单位以欺诈行为解除职工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是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六、劳动合同写了帮我买社保,但是公司没有买,这是什么违法行为?

你好,根据现行的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在录用员工时,无论是否承诺帮助员工缴纳社保条款,用人单位都应该按照国家规定,及时帮助员工办理用工登记及办理社保缴纳手续,否则就是违法行为,为员工及时办理社保是用人单位应尽的义务,是强制规定。你可以拨打当地12333进行咨询和投诉。你也可以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只能找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进行仲裁解决。

七、什么是没有节律行为?

生物随着地球、太阳、月亮的周期性变化,逐渐形成的周期性、有节律的行为就是节律行为。如昼夜节律、月运节律、季节节律等。反之没有这些就是没有节律行为。

有些生物大约每隔24小时就出现一次周期性节律,这种活动、生理机能与地球的昼夜相联系,称为昼夜节律,如昼行性(蜂、蝶、鸣禽)、夜行性(鼠、蝙蝠、猫头鹰)、晨昏性(夜鹰)。

八、劳动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的法律行为?

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所谓劳动合同,又称为劳动契约或者劳动协议,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私人雇主)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是产生劳动关系的根据。而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所谓民事合同,是指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按照上述定义,可知劳动合同属于民事合同的一种,那么,劳动合同无疑具有民事合同的一般特征。但是,劳动合同作为民事合同的特殊形式,必然具有自身的特点。总的来说,二者还是具有十分明显的区别:

1、两者存在的社会领域不同:劳动合同存在于劳动力使用权的转让领域,涉及劳动过程的发生与实现。民事合同调整的则是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民事合同注重的是商品流通过程,相对而言,很少关注商品生产过程。

2、合同双方当事人不同:劳动合同的当事人一方必须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劳动者;而民事合同则没有这样严格的要求,双方当事人没有限制,可以同时或者分别是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团体等。

3、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不同:劳动合同是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该关系经过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而成为劳动合同法律关系;而民事合同一般不存在劳动关系,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所具有的管理上的从属关系。

九、闵行为什么没有山姆?

开了。随着影响力的不断扩大,越来越多人开始青睐于山姆超市,2022年9月在上海市闵行区一家山姆会员店在开业第一天就人满为患,收银台结账的队伍长达3米之多。

十、银行为什么没有信息?

1.

通常是卡里余额不够短信通知服务费,系统会自动停止扣费,就会导致没有短信提醒服务

2.

有些银行卡内余额单次变动小于10元,也不会出现短信提醒

3.

手机或者运营商屏蔽银行的短信号码,手机问题可以更改设置,运营商问题可以咨询客服

4.

银行系统问题导致有延迟,或者信号不好也有可能导致信息延迟或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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