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开?

270 2025-02-25 23:15

一、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开?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扩展资料: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格式:

兹有本单位职工 xxx ,性别x ,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xx

劳动合同类型为 xx ,(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 xx ,劳动合同起止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本单位实际工作年限起于xx年xx月xx日,共xx年xx个月。因(1)xx劳动合同期限届满,(2)xx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x条第x款第x项规定,本单位于xx年xx月xx日终止(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原合同双方当事人、失业保险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各一份。

二、请问怎么办理和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杭州社保12333的答复是这样的:

一、企业经营正常但有欠费的,需缴清欠款后办理停保手续。

二、企业名存实亡、长期欠款的,但未被列为非正常户也未被吊销(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的,只能申请办理停保手续。携带材料: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减少表(盖公章)。最后一名参保人员(含法定代表人)需至地税缴清单位所有欠款后,方能办理停保。

三、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或被吊销(注销)工商营业执照的,申请办理清欠或放弃手续。

另,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需要先向地税12366投诉,三个月不申报纳税后,地税列为非正常户,然后等社保也列为非正常户,这个时间就漫长且不确定了。

我之所以知道这些,是因为我所在的高锐视讯有限公司在拖欠四个月的社保后突然停工了,员工离职如果愿意配合开具主动离职证明的,单位也配合出具减员表了。再往后单位公章也没人盖了。至今社保已经欠缴8个月,地税也已经列为非正常户,但是社保还没有被列为非正常户。社保局的答复是,劳动仲裁裁决没有什么用。所以只能等待社保被列为非正常户后去办理转移。

三、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怎么开?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年龄 _____________,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现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根据《劳动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规定,本公司解除和该员工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特此证明。(公司用章)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范本(二)兹有本单位职工____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劳动合同期限为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或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劳动法》第_____条第_____款第_____项规定,本单位解除该职工的劳动合同。特此证明。

四、原单位不肯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我该怎么办理社保异地转移?

离职了,公司不管卡不卡都会把社保停掉,同时不管去不去办转移手续,社保的缴纳记录都是在社保系统里保留的,而且都是直接和身份证号码对应的,就算不去办也不必担心会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得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办理档案盒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第八十九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得承担赔偿责任。扩展资料:(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对新单位有什么用?

1、用人单位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已经于2011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之日起计入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新入职的单位职工,需要向新单位提交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便于新单位给该职工到社保机构办理社会保险转入手续。

2、用人单位违反本法(劳动合同法)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书面证明的,由劳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89条

六、原单位被注销了,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开?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 雇员应向原单位提出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的申请,书面形式的申请可以作为证明。

2. 如果原单位能够协助办理,劳动合同终止后,原单位应向雇员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证明书一般包括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劳动合同解除的时间、方式及原因等内容。

3. 如果原单位已被注销,雇员可以向原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请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在申请时,需要提供有关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单位注销证明等。

4. 劳动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注意事项:

1.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单位应在劳动合同终止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申报劳动合同终止情况。如果原单位未按时申报或未提供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可向上级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

2. 在申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时,可以咨询劳动局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的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以确保申请的顺利进行。

七、原单位劳动合同丢了,怎么认定工龄?

由于计算工龄需要出具以前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自己丢失了劳动合同书,自己负责,需要和原公司好好协商,原公司没有义务必须补办劳动合同,但需要出具劳动合同解除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公积金提取的劳动合同解除证明怎么办理?

公积金提取需提供劳动合同解除证明进行扫描录入系统即可提取。

九、在原单位自离了,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怎么办?

1、自离,是自动离职的意思,也就是说劳动者没有按规定通知用人单位,而擅自离职的一种行为,既然是自离了,那么劳动合同已经解除;

2、如果需要劳动合同解除证明书,可以到用人单位索要,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否则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十、离职证明与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证明有什么不同?

可以在劳动合同法中总结出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和离职证明有本质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离职证明仅仅是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书面证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是用人单位依法出具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往往是双方协商的结果;离职证明是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书面通知,是由劳动者发起的。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依法办理完离职手续,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的。用人单位未出具,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用人单位出具。 离职证明通常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未按要求出具而离职的,如果因此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劳动者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扩展资料:

(1)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离职证明的用途: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你的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北大法律信息网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