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扣发劳动报酬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对单位有影响吗?
没有任何影响;
解除劳动合同只是合同当事人终止合同的方式,基于合同的存在而产生。属于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成分。对于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国家是提倡和倡导的,也是法律和社会肯定的。但是对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引起的冲突,国家是持否定态度的。基于此,国家立法惩戒那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当事人。
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条件是平等协商一致。只要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对当事人都没有任何影响。
所以,解除劳动合同不会影响以后就业,只证明之前的劳动合同已经解除,可以与新的用人单位重新订立劳动合同。
二、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处理经济纠纷?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三条 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事实,遵循合法、公正、及时、着重调解的原则,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三、因扣发劳动报酬提起的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仲裁时效的限制?
用人单位要按劳动合同的要求,按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不支付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是一年,所以追讨工资的要在一年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但如果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产生工资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限制。
四、因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怎么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员工因旷工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工资及补偿金,并在劳动保障部门备案。
如果合同中未约定,则按照员工已经工作的时间和单位支付的工资数额进行计算,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同时,单位还需进行相关手续,如劳动保障部门备案、社会保险解除等。
五、因服刑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公积金怎么取?
要服刑的劳动者提供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家人,带上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提取公积金证明,即可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指定银行办理提取手续。
六、解除劳动合同后怎么取公积金?
去当地的住房公积金领取或者网上预约领取即可;n 一、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n 二、房公积金的定义包含以下五个方面的涵义:
?(1)住房公积金只在城镇建立,农村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只有在职职工才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无工作的城镇居民、离退休职工不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
(3)住房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由职工所在单位缴存,另一部分由职工个人缴存。职工个人缴存部分由单位代扣后,连同单位缴存部分一并缴存到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内。(4)住房公积金缴存的长期性。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5)住房公积金是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具有两个特征:积累性和专用性
七、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后适用什么程序?
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后通常适用仲裁程序。
八、解除劳动合同后甲方有权收回乙方劳动合同吗?
甲方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用人单位不出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九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九、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怎么办?
解除劳动合同后: 档案可以转到新的工作单位 也可以转到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街道劳动部门 或者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 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为了方便人才的流动,由人事部门创办的人才服务中心也可以为相关的人才保管档案。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可以转移到三个地方,一是新的用人单位,二是转移到街道劳动部门,三是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
十、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转到哪里?
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转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街道劳动部门或者人才服务中心。
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第18条规定:企业职工调动、辞职、解除劳动合同或被开除、辞退等,应由职工所在单位在一个月内将其档案转交到新的工作单位或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劳动(组织人事)部门。 为了方便人才的流动,由人事部门创办的人才服务中心也可以为相关的人才保管档案。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后,档案可以转移到三个地方,一是新的用人单位,二是转移到街道劳动部门,三是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 一般说来,工人身份的档案都由街道或职业介绍服务中心保管,干部身份的档案都由人才服务中心保管。但是随着身份界限的不断打破,目前对个人档案的保管已经没有明显的限制。不论档案保管在什么地方,只要当事人交纳社会保险费就可以连续计算工龄。 如果劳动者希望将自己的档案从街道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劳动者首先应当由人才服务中心向街道出具商调函,在履行相应手续后,可以将档案转移到人才服务中心。劳动者也可以在实现新的就业后,由新的用人单位将劳动者的档案调出并存放在人才服务中心。 关于劳动者身份的变化问题,一般说来,在劳动者不存在被开除、除名的情况下,劳动者的干部身份不会发生变化。有没有干部身份,对一个人的发展影响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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