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是什么意思?

84 2025-03-01 07:59

一、不当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是什么意思?

终止劳动合同是指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法律效力的终止,也就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劳动关系的终结,彼此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不复存在。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

(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

(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

二、不当然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就是没有特殊原因劳动合同不终止。

劳动合同终止则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因出现某种法定的事实,导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的劳动关系自动归于消灭,或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继续履行成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灭的情形。

劳动合同终止主要是基于某种法定事实的出现,其一般不涉及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意思表示,只要法定事实出现,一般情况下,都会导致双方劳动关系的消灭。

  

三、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是什么?

事业单位是实行聘任制,签订的是聘任合同不是劳动合同

四、劳动合同书中的签证单位盖章是什么意思啊?

劳动合同书中的签证单位盖章是指劳动合同双方(雇主和员工)在合同文本最后一页的需要签字地方,工作单位通常在此处盖章表示同意该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盖章是一种附加的认可方式,具有法律效力,用于确认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五、单位伪造解除劳动合同是什么罪?

  伪造解除劳动合同,一般不构成犯罪,由《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调整,根据具体情节,承担相关民事或行政责任。  一、伪造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其双倍工资以及对笔迹鉴定所发生的费用。  二、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以后,用人单位都需要向劳动者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六、天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七、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影响档案?

单位劳动合同丢失影‍响档案的原因是合同缺少的话,等你以后退休核算工作年限的时候,这部分就不算了。这是单位的责任,你应该要求你们单位给你补一份合同,合同一般都是一式两份的,一份给本人,一份由单位放入个人档案中,个人没有保存合同的义务。

  一、一般劳动合同都是一式两份,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的。

  二、劳动合同需要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签字确认即可。

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额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具体处理:

  1、单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且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

  3、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但需要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用人单位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方可解除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按照职工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工资赔偿金的标准进行补偿。

九、劳动合同号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号就是劳动合同编号,1丶劳动合同的编号应该代表什么?”:表明已经签定的劳动合同的顺序号、还可以反映已经签定了多少份劳动合同。

2、不知道LZ问这个有什么意思?

十、劳动合同签证是什么意思?

劳动合同中的签证机构是第三方监督机构。 一般情况下签订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三份,分别盖上公司的章,本人签字,另一个就是签证机构的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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