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劳动合同作工作证明可以吗?

104 2025-03-07 15:38

一、用劳动合同作工作证明可以吗?

劳动合同是可以当工作证明的,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跟劳动者之间签订的一种书面协议,所以,劳动合同就是工作证明最直接的证据,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最迟要在建立用工关系以后的一个月内签劳动合同。

二、工作证明可以用劳动合同代替吗?

迁户口工作证明不可以用劳动合同代替,两者是不同的两份概念,不能代替。工作证明是通常是用人单位出具证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工作岗位等情况,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书面劳动关系的证明,是用于确定劳动双方的义务和权利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和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能作为工作收入证明吗?

近期劳动合同完全可以代表工作证明,但收入证明是你所有收入的月平均,要单位人事部门单独给你开的。劳动合同上的收入只能代表你收入的一部分。像补贴、补助、奖金、还有每年的工资涨幅都不在合同里反映的,但如果没有别的收入证明,近期合同里的工资也可间接作为你收入的证明,有的银行认可有的银行不认可,就看银行具体要求

四、劳动合同证明书怎么用?

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3、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可以以买房买车贷款为由让公司开据收入证明。最好原件,且有公司的公章之类的。6、工作记录、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7、代表公司签署的商业合同、文件、以及授权书、出差的相应证据等、最好有原件。8、工资支付证明、拖欠工资的书面证明等

最好有原件。

五、只有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工作经历吗?

并不是只有劳动合同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可以证明工作经历的材料有很多。

比如任职单位开具且加盖公章的工作证明、发放的工牌,还有社保缴纳流水(自己可以打印,上面会显示缴纳单位)等都可以证明工作经历。具体分析来看,是该项材料来证明什么,因为每一项材料的侧重点可能都不一样。

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证明在公司工作过?

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考勤记录或者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都可以证明在公司工作的经历。谈话录音有证据的效力。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近 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 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七、用wps文档做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1,打开电脑,打开WPS进入Word文档编辑界面,标题居中拟写“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2,第二行空两格写上离职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

3,正文空两格,首先明确员工与单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及签订时间,防止后期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并明确员工离职系其个人原因,而非单位无故辞退。

4,明确员工与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关系的具体时间。

5,明确员工离职前的职务、工作岗位,以及办妥相关离职手续。

6,明确劳动关系解除后,工资薪金等相关费用已结清,且至此不在追究彼此任何法律责任,同样也是为了防止后期发生劳动争议。

7,最后落款处由员工签字按捺手印,单位盖章后,双方各执一份。

8,总结:关于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要发挥其证明作用,在内容上要注明写明解除主体(即员工身份),对劳动合同签订、离职原因、职务岗位、离职前所涉相关费用等予以明确,也就是双方再次确认的问题。写明这些内容即可防止该员工离职后又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承担责任。

END

八、保留劳动合同证明?

劳动仲裁首先提供《劳动合同》和工资发放记录,如果没有劳动合同,那么必须提供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比如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等,另外还需要提供工资和工作时间的证明,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等等;如果有些证据必须用人单位提供,比如考勤记录、工资发放名册等等,用人单位拒不提供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承担不利后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

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九、劳动仲裁没有劳动合同如何证明自己工作过?

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主张事由和支撑主张的相关证据。

没有劳动合同,根据2005年颁布的《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相关规定,除了劳动合同外,证明劳动关系方面的证据还可以是: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它工资发放记录、职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牌、工作证、出入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职位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等招用记录;

5、用人单位的考勤记录(考勤表、出勤卡等);

6、其他劳动者的证言;

7、其它能够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载有劳动者名字的用人单位的各种文件等。

十、没有签劳动合同,用开离职证明吗?

劳动者辞职到期以后,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以及社保转移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扩展资料:

辞职是指职工根据劳动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出辞去工作从而解除劳动关系。辞职一般有三种情形:

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二是根据职工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三是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

辞职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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