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完产假休完奖励假辞退?

224 2025-03-15 11:46

一、休完产假休完奖励假辞退?

不可以。即使已经修完了产假及奖励的额外假期也不能辞退员工。因为还有两年的哺乳期,国家规定禁止辞退哺乳期妇女,劳动法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明确规定,你是受法律保护的,不但不能辞退还要享受相应待遇,如每天至少一小时的哺乳时间,还有不得从事有害以及劳累过度工作。

二、休完产假不敢休奖励假?

广东省目前实施的是产假加奖励假(陪产假)的生育休假制度,除了产假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在新条例实施前,用人单位应按照现有规定为生育第三个子女的职工提供生育假期。

除广东外,北京对生育三孩的夫妇发放了奖励假。8月4日,北京市卫健委回复网友提问时表示,5月31日(含)后按规定生育三孩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生育奖励假30天,其配偶享受陪产假15天。女职工经所在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同意,可再增加假期一至三个月。

三、休完假怎么销假?

如果您在正规工作单位的话,这事一般属单位的政工科管理,请假时首先要经过你所在科室的领导同意,然后到政工科领表,然后你的领导签字、政工科科长签字、本人签字。并且在请假条上写好请假时间,请假日期的长短。等再去上班时,再去销假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年假没有休完有补偿吗?

单位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那么要支付劳动经济补偿,至于年假,劳动者没有休假的,那么单位要按规定支付年假补偿。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三条

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五条

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五、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让到异地工作?

把员工调到外地工作,是否违法,主要看员工在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时,工作地点是如何签的,如果签的是本地工作,公司现在把员工调到外地工作,则这个属于劳动合同变更,公司必须与员工协商一致才可以的,公司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未经员工同意,则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员工可以拒绝去外地工作的。

2、如果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时,工作地点没有任何限制,则调至外地工作,是合法的,这个对公司来说也不是违法的。

3、如果公司是违规变更劳动合同,员工不同意去,则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劳合同,公司要对员工进行经济补偿的。

4、所在对于入职一家新公司在签定劳动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工作地点是在什么地方,这点是非常重要的,尽量不要签没有任何工作地点限制的工作地点,这样也是对自己的保护。

六、公司倒闭未解除劳动合同保险怎么交?

公司倒闭没解除劳动合同保险怎么办?

在这种情况下。公司倒闭,你还没有解除劳动合同保险。应当有用人单位继续给你交保险的。因为。合同规定的很明确,就是在我们工作当中。应当由用人单位给予交保险,至于公司倒闭什么原因,这要由公司来处理。

七、为什么休完产假还要休奖励假?

因为产假是劳动法规定【法律】,奖励产假是地方企业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条例】。即在职女职工生育不但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都能获得98(基本产假)+80(奖励假)=178(天)的产假。

女职工享受奖励假期间的工资是不属于生育津贴,不能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销,而是由企业承担。

八、休完产假回来可以休育儿假吗?

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

  推荐阅读:《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设立育儿假,是四川省完善积极生育支持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除此之外,此次《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内容还包括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要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加强对家庭婴幼儿照护的支持和指导;推动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强化建设婴幼儿活动场所、母婴设施及配套服务设施;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等方面内容。

  据介绍,四川此次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进行修改,主要是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要求,对照上位法,立足促进四川人口长期均衡发展,重点围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配套实施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进行修改,同时强化对全面两孩政策实施前的计划生育家庭合法权益的保障,确保相关政策措施尽快落地实施。

九、与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合同能仲裁新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吗?

不可以。员工离职应该按正常程序办理,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企业提出离职申请,批复后按企业规定正常办理离职手续,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中止社保缴纳,归还物品,结算工资等,当事人未按要求办理离职手续,又进入新的工作单位,新单位有权要求当事人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办理正常离职手续。并在处理好与原单位关系后再签订劳动合同。所以当事人不能以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与新单位进行仲裁。

十、休完产假还可以休有薪假么?

有的。产假,是女职工产期前后的法定休假待遇。

带薪年休假,是职工工作满一定时间后依法享有的法定休假权利。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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