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总则有公积金吗?
民法总则没有公积金的规定,相关规定在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中有规定
二、2020年的合同纠纷适用民法典吗?
不适用民法典。适用民法典之前的《合同法》。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时间效力的若干规定》第一条 民法典施行后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当时的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施行前的法律事实持续至民法典施行后,该法律事实引起的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法典的规定,但是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民法适用港澳吗?
我国的民法不适用港澳。
虽然港澳属于我国领域,但是港澳地区是特别行政区,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范围的规定,根据民法适用原则中的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的适用原则,不适用我国的民法。
四、民法总则正式施行,民法通则还有效吗?
你好,
尽管《民法总则》以《民法通则》为基础进行的编纂,基本吸收了《民法通则》规定的民事基本制度和一般性规则,同时作了补充、完善和发展。但是《民法总则》的实施,并不代表着《民法通则》的废止。2017年第66号主席令中,只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7年3月15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并没有明确同时废止《民法通则》,且在《民法总则》中也只是规定“本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没有废止《民法通则》。因此,《民法总则》和《民法通则》将在一段时间内并存共用。
在并存共用的阶段,对于两法均有规定的内容,按照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民法总则》的规定。对于《民法总则》中没有规定但在《民法通则》中有规定,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对于两法均未规定的事项,《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应当遵守国家政策”。《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五、民法总则是宪法相关法吗?
民法总则不属于宪法相关法。
宪法相关法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
六、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后适用什么程序?
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后通常适用仲裁程序。
七、劳动关系产生的报酬可以适用民法典吗?
劳动关系产生的报酬可以适用民法典。如果双方以民事法律关系权利义务人的身份出现,处理民事法律关系,则《民法典》的规定当然能直接进行适用。
如果双方是以劳动关系中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身份出现,处理劳动法律关系,则《民法典》的规定不能产生直接影响,需要由立法立构将《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内化到劳动法规定中去,或者明确规定参照《民法典》的规定执行才能进行适用
八、劳动合同可以适用民法典的合同?
优先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的,可以参照适用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
九、刑法总则适用于单行刑法吗?
单行刑法是指国家立法机关对刑法规定进行部分补充、修改或废除部分刑法规定的单行规范性法律文件。
附属刑法是指从立法体例上对刑法所作的一种分类。民商、经济、行政等非刑事法律、法规中规定的刑法规范的总称。
刑法典是国家以刑法名称颁布的,系统规定犯罪及其法律后果的法律。我国1979年颁布的经过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是我国的刑法典。
2、对刑法总则涉及方面不一样
单行刑法对刑法总则的修改涉及方面有三个方面:对刑法管辖权的修改、补充了量刑情节、对累犯的修改。
附属刑法涉及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对新罪名的规定、修改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对刑法分则条文罪状的解释、增设新刑种、规定量刑情节。
3、三者之间的关系
对刑法典进行局部修改补充的决定或补充规定,理论上称为单行刑法;
非刑事法律中的刑事责任条款,理论上称为附属刑法。
刑法是由刑法典、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组成的。刑法不仅仅指刑法典,还包括对刑法典中局部内容进行修改补充的决定或补充规定
十、劳动合同纠纷是否适用民事诉讼法?
劳动合同纠纷属于劳动争议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劳动仲裁前置,应先经过劳动仲裁,当事人对仲裁不服的才可诉诸法院,或者劳动仲裁部门下达不予受理决定书的,才可起诉。劳动争议案件法院受理后归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因此,适用的是民事诉讼法的程序规范,但与其他民事案件相比较,稍有不同,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审查的对象不是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裁决的对错,不对仲裁裁决正确与否置评,不像机动车事故责任纠纷,法院对交警部门的事故认定有权依据自己查明的事实并依据法律规定作出采纳与否的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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