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劳动合同部分有效?

254 2025-05-23 18:29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部分有效?

是指合同中合法合规部分受法律保护。

二、怎么知道mesh是否有效?

1、(mesh成功)用其中一个做主路由(A),另外两个(B、C) 连接主路由lan的确是能在主路由中看到其管理的AP,这个是mesh成功的。2、(mesh失败)但是弱电箱太小,只能把三个路由器都连接到光猫。若A选择路由模式,则显然没有组成mesh,A中看不到B,C,此时B,C显然是AP模式的,连接A,B时得到的IP也是光猫分配的,而连接A时是由A分配的。3、(mesh ?)把三个路由器接光猫上,并把A改成桥连模式,通过A,B,C得到的地址都是光猫分配的。从一个路由器走到另一个路由器,手机IP地址也不变。这个时候有没有mesh?在第3种情况下,从一个AP转到另一个AP的过程中有丢包,五次漫游丢包一次。这种情况下无法进入这三个路由器的任何一个的设置界面,不知道他们之间有没有组成mesh。

三、劳动合同只有最后一页有签名有效?

有效。

劳动合同本身就是只有最后一页才是劳动者的签名,合同其他地方内容可以企业方先填好的,不一定需要劳动者自己填。

劳动者只要在最后一页签署的地方,签名日期即可,但劳动合同一定需要企业盖章后才能生效,劳动者与企业双方各执一份。

四、怎么查劳动合同不被公司知道?

劳动合同本来就是一式两份,公司和个人各持一份。拿出自己那一份查看就可以了呀。这个问题有些奇怪。劳动合同只有自己和公司人事部保存的有,如果自己的劳动合同找不到,要查劳动合同肯定只能找公司人事部了,不让公司知道是不可能的。

五、怎样知道干酵母是有效的?

您好,干酵母一般有两年的保质期,并且只需要真空常温保存,这种型态的酵母在中国被普遍使用著。而湿酵母(液体酵母)一般只能放15天,并且需保存在4-6度的低温环境中。 酵母粉开封后,用夹子夹紧口,放在干燥阴凉的地方,只要不受潮,不结块,可以放置2~3个月。

六、子女上学劳动合同有效期是啥意思?

1、劳动事同满1年:是指在当事人的子女就读地的学校(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比如说:2017年2月1日前等);

2、当事人(父母等)在当地实现就业(签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已经满12个月(比如说:劳动合同或者在当地参保社保的年限是2016年1月份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七、食品上的有效期是怎么知道的?

大部份食品包装外都有个标签贴纸(或直接印在外包装)上面除一般产品资料外,至少会说明1.制造日期2.有效日期(或赏味期间)二个重要信息,有的直接在这标签,有的是指明在包装外观的地方.大部份是西元年(有的是以民国年份标示)/月/日,依次排序,不然会在标签标明是如何排序~Y指年份,M指月份,D指日期.像Y/M/D 或M/D/Y.如果没有标示,那就不要买,因为很可能来路不明,因为没标示,依规定是不能贩卖,且罚很重的.

八、公司的劳动合同,有打印也有手写的,是否有效合法?

  劳动合同,手写和打印都是合法有效的。法律并无明确规定必须是手写或打印。  不过最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负责人的名字需要双方签字,而不能打印。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九、劳动合同法不是本人签字是本人指纹有效吗?

  社保局拿的劳动合同不是本人签字,不是本人指纹,合同内容无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第十八条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七十八条 工会依法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工会有权提出意见或者要求纠正;劳动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工会依法给予支持和帮助。

十、我想知道没填入职表但后来签了劳动合同是有效还是无效?

1、不算入职,入职按劳动合同计算

2、企业没签劳动合同属违法,职工可依法主张赔偿权利,劳动争议律师同时提醒广大劳动者,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实现劳动权益的法律形式,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其中明确规定了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是解决纠纷的重要依据,因此签订合同十分必要。应在入职时,向其公司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如果公司执意不签,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区、县劳动局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公司就此而辞退员工,他们则可向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公司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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