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发放的离职补偿金可以要求返还吗?

110 2025-05-24 05:02

一、公司发放的离职补偿金可以要求返还吗?

公司发放的离职补偿金是不可以要求返还的,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作出精减人员的措施是可以理解的,同时公司对精减下来的人员根据其工龄长短给予一定的离职补偿金也是应该的,但公司发放的离职补偿金要求返还给公司是没有道理的。

二、为什么我离职了公积金还在交公司会要求返还吗?

你离职了,公积金怎么会还交给公司呢。离职了公司还给你开工资吗。公积金由两部分组成,个人部分和单位部分,个人部分是在工资里代扣的,同单位部分一同缴纳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再由公积金管理中心分配到个人。

如果公司让你交回公积金个人部分,应该给你开据往里发票,再将这部分钱和单位部分一同缴纳。

如果是这种情况,说明你们公司很人性化,怕你离职后公积金断缴,还在为你续缴,这对公司是损失。

三、离职的时候,公司要求把劳动合同上交,合法吗?

劳动合同在离职时不需要上交公司。如有必要可暂交由公司人事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在劳动合同上加盖作废章。但是最终劳动者本人必须持有一份,并且用人单位自己那一份必须留存二年备查。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四、离职时公司要求查看自已的邮箱合法吗?

如果没有经过员工的同意是不能擅自查看员工邮箱的,邮箱属于个人信息,若未经同意查看属于侵犯隐私。

五、公司让我离职时补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现在有许多劳动者都有一个疑问,补签的劳动合同有效吗?首先,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

公司虽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在补签的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该行为应视为劳动双方协商一致签订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同样适用于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

且该追认行为使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也同样受到劳动合同约定权利义务的规范。

因此,公司将不承担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差额的责任。

所以在补签劳动合同时最好能够和单位进行协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六、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吗?

公司违反劳动合同,可以直接离职,但是不能光是离职,如果真理在你手里要赔偿的。

七、离职后公司能收回劳动合同吗?

  辞职后劳动合同个人的那份公司没有权利收回,《劳动合同法》未规定公司需要收回属于劳动者个人的那一份劳动合同,部分地区办理失业保险金时,工作人员会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强制收回,劳动者可以反馈到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八、公司设立诚信金,离职必须返还,这样合法吗?

这种情况不属于违法。但肯定违反了教育系统的规定。不过这也是一种制约机制。只要是合同上有返还诚信金的条件,而且条件合理的话,也没什么可值得非议的。你既然决定去当老师,这个保证金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九、解除劳动合同离职时需要给员工吗?

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应依法开具离职证明(解除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留存的劳动合同不能给员工,要留档至少两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十、员工离职时可以要求公司做职业病体检吗?

可以,对于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时,法律有特别的规定。《劳动合同法》第42 条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我国《职业病防治法》第36 条规定:劳动者享有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卫生保护权利。第32 条规定: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果单位不同意进行健康检查,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解除劳动关系无效,并要求单位进行健康检查;如果病情急,可直接到有资质的医疗单位去检查身体。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40 条、49 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如果经检查,确属于从事原工作时发生的职业病,一切后果都应由原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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