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监事和监事区别?
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且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职工监事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或者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会中代表职工利益,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经理活动的,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充任的监事。职工监事是监事会中必设的人员,其具体人数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一起组成,职工监事由职工充任。职工监事属于监事,但是监事不一定是职工监事。
二、职工监事职责?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监事职责包括:
(1) 有权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2) 有权要求执行公司业务的董事和总经理报告公司的业务情况;
(3) 负责对各级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考核;
(4) 负责对各部门管理的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5) 负责对各驻外机构管理进行检查、监督;
(6) 有权对公司的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
(7) 有权对公司发生的问题提出质疑;
(8) 负责股东会决议交办其他重要工作;
(9) 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五十三条: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十四条: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
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职工监事晋升要求?
1思想政治素质好,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
2能够代表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并在职工中有一定的影响力。
3熟悉企业管理或有相关的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参与决策和实施监督的能力。
4办事公道,能起到沟通董事会、监事会与职工群众意见的作用。注:
(1)具备条件的公司工会负责人可作为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并通过法定程序分别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四、职工监事如何产生?
公司监事的产生方式:股东代表和不得低于三分之一的公司职工代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产生。且若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至二名监事,不设监事会。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五、补选职工监事流程?
1.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的候选人应当由公司工会提名,公司党委审核确定。
2.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必须依照《公司法》规定,由本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获得应当参加会议人员的过半数同意选举产生。
3.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产生后,应当报上级工会、有关部门和机构备案。
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不开职工大会?
公司辞退员工不是必须要召开职代会的,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履行下列程序:
(一)由解除决定人(单位主管、劳动者)递交解除申请书;
(二)人事部门填写解除劳动合同审批表并报主管审批;
(三)通知所在部门及职工办理工作交接并交回工具设备等;
(四)有关部门与职工办理结算工资福利和其他未了事宜等;
(五)职工在结算工资和发放经济补偿的财务手续签字领取;
(六)给职工办理党、团、工会组织关系和档案等转移手续;
(七)给职工办理社会保险转移单和公积金转移手续等事项;
(八)给职工开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七、铁路正式职工如何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答:铁路也属于企业性质,也是要鉴订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还想要做,那么你也可以再与铁路部门签订,合同到期后不想做可写辞职报告,不需协商。
八、工伤职工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
第一,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采用这种方式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解除合同的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办理离职手续。
第二,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内的;
(2)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
二、延伸补充:
关于劳动合同解除的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没有规定实体、程序上的限定条件,只要双方达成一致,内容、形式、程序不违反法律禁止性、强制性规定即可。若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预告解除,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来的,那么前提应当是不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害。因此也是需要提前通知用人单位的。如果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当然需要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九、企业监事会女职工监事比例?
目前,我国《公司法》的条款里面并没有对于企业监事会中女职工监事比例进行相应的规定,企业完全可以在公司章程中予以规定,但是究竟要不要这么做,企业完全可以自主选择。
十、监事劳动合同怎么签?
劳动合同中应当具备的条款《劳动合同法》第17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人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注意的事项 首先,签订劳动合同,要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其次,《劳动合同法》的第7条至第11条对劳动合同的签订作了相应的规定: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2、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3、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4、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5、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6、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7、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 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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