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的期限包括?
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劳动合同可分为三种:
(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有一定期限的劳动协议。合同期限届满,双方当事人的劳动法律关系即行终止。如果双方同意,还可以续订合同,延长期限。
(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企业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阅的,没有期限规定的劳动协议。劳动者在参加工作后,长期在一个企业等用人单位内从事生产或工作,不得无故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得无故辞退。这种合同一般适用于技术性较强,需要持续进行的工作岗位。
(3)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它是指以劳动者所担负的工作任务来确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如以完成某项科研,以及带有临时性、季节性的劳动合同。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建立的是劳动法律关系,劳动者要加入劳动单位集体,遵守劳动单位内部规则,享受某种劳动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保管期限的计算方法?
一般分永久、长期、短期三种。永久保存,就是无限期地尽可能长远地保存下去。长期保存,一般是指档案须保存十六年至五十年左右;短期保存,一般是指十五年以下。后两者称为定期保存。
定期保存的计算方法,一般是从文件产生后的第二年起计算,有些特殊文件和专门文件可以从其失效、结案后算起。
三、劳动合同的终止有期限吗?
(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长可短,长到几年、十几年,短到一年或者几个月;
(2)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中只约定了起始日期,没有约定具体终止日期。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即以完成某项工作或者某项工程为有效期限,该项工作或者工程一经完成,劳动合同即终止。
《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关于劳动合同固定期限的请示?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申请书及声明 根据《劳动合同法》“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 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 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
五、短期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期限怎么填?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签订短期劳动合同。短期劳动合同期限有:3个月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没有3个月以上1年以内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六、关于授信期限计算方法?
一般是根据资金的周转率来确定单笔的授信期限,计算方法是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存货周转天数-预付账款周转天数-应付账款周转天数-,额度的授信期限一般为一年期,因为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等级是6个月、1年、3年、5年、5年以上。
七、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合同效力的起始和终止的时间。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的法律后果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权利义务不再约束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负有通知劳动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义务。只有在劳动者不同意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而拒绝续签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不用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一、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的续订通知是法定义务。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由此我们可以推断出,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后,用人单位只有向劳动者提出以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而劳动者拒绝续订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用支付经济补偿。
而劳动者是否愿意续订劳动合同,必须以用人单位“通知”为前提。
二、用人单位没有履行续约通知义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八、无期限劳动合同普通区别?
1. 无期限劳动合同和普通劳动合同在性质上有所区别。2. 无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无固定期限,即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间。而普通劳动合同则是劳动双方约定的劳动关系有固定期限,合同到期后自动终止。3. 无期限劳动合同的特点是保障了劳动者的稳定就业,劳动关系不受时间限制,劳动者可以长期从事该工作。而普通劳动合同则根据双方约定的期限来确定劳动关系的终止时间。4. 此外,无期限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更加充分,例如在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并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而普通劳动合同则可能存在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签的情况,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较低。5. 值得注意的是,无期限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永久存在,双方仍然可以根据法律规定或协商一致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无期限劳动合同在一些国家和地区的劳动法中得到了明确的法律保护,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就业稳定性和权益。然而,无期限劳动合同也可能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劳动关系长期维持可能导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不公平对待,或者劳动者在工作中缺乏动力和进取心。因此,在制定和执行劳动法规时,需要平衡劳动者的权益和用人单位的合理需求,以实现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公平。
九、以完成任务为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具有灵活性和变通性,是对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补充。
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既然是以完成某项工作为期限,那么,一旦这项工作完成,劳动合同即自行失效。在劳动关系方面,这种合同一般是短期合同。用人单位在生产任务繁重和不能按时交货等情况下,都可以采取这种劳动合同方式,招用订立短期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同样要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能订立;而且劳动合同的内容也必须合理合法,不得侵害劳动者应有的合法权益。
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和特征?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优势特征:适用于工作保密性强、技术复杂、工作又需要保持人员稳定的岗位;激发员工对企业的依赖性与信任感;保持劳动关系的相对稳定性;增加企业的凝聚力;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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