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缓刑人员能否购买社保?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缓刑意味着没有执行法院所判处的徒刑,而是给予了当事人一个考验期,如果考验期满没有再触犯刑律,经法院判决,可以解除徒刑,缓刑如果没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刑,那么当事人可以继续享受公民的权利。而判刑后执行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就意味着已经执行了法院判处的徒刑,当事人不再享受公民的权利。
所以根据缓刑判决的附加刑来判断是否可以正常缴纳社保。
二、用人单位是否可拒绝与已判缓刑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一般劳动者涉及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是否以聘用制留用是单位的权利,事业单位还会收内部制度限制。
缓刑人只要在缓刑期内不再犯罪,其原判刑就不再执行,所以理论上被缓刑人不应被认为罪犯,用人单位(一般单位)是可以继续聘用。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三、返聘退休人员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请按以下签订。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从法律适用看,劳务合同适用于合同法以及民法通则和其它民事法律所调整。除法律有强制性规定以外,合同双方当事人完全可以以其自由意志决定合同的内容及相应的条款,就劳务的提供与使用、受益双方意定,内容既可以属于生产、工作中某项专业方面的需要,也可以属于家庭生活。双方签订合同时应依据《民法典》的自愿原则进行。
二、退休返聘的优点
(1)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能力较强,工作经验较丰富。很多退休人员还可以再继续上班的,一般都是原来单位里的技术骨干,或是管理干部,特长往往比较突出。他们的经验丰富,可以作为公司的培训人员,向新进员工介绍自己的经历,传授经验。为公司文化的传承和公司知识体系的传承都有很大好处。
(2)退休返聘人员对于所工作的单位来说,其成本要大大低于普通员工。因为退休返聘人员往往都是在原单位享有比较健全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等,因此无须再为其支付这些社会福利。另外,退休返聘人员由于在原单位享有一份退休金,因此经济上的压力不大,对薪金收入也没有过分要求,心理期望值不高,工资也偏低。
(3)退休返聘人员的工作态度比较认真,多年的磨练使他们养成了认真的工作态度。
(4)退休返聘的人可以发挥余热,更多的为社会产生价值。
四、判缓刑人员劳动合同会解除吗?
缓刑也是刑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第25条规定: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刑事责任是指:
1、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的(包括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附加刑: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
2、被人民法院依据《刑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综上所述,劳动者被判管制、缓刑的,因不需收监,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可以不解除劳动合同。因此,是否要解除与你的劳动合同可以由你们单位决定,法律法规并未作强制性规定。但劳动者被判管制、缓刑,用人单位不解除合同的,有义务配合当地公安机关对犯罪分子进行监管。
五、职工填写了《招聘人员登记表》能否认定签订了劳动合同?
招用人员登记表即可以作为应聘登记,也可以认为是录用人员登记,。但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是《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的。仅有招用人员登记表,并不等于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随时走人。
六、退休人员是否可以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退休人员再工作不属于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属于劳务关系,适用合同法。
因此,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的关系,应是劳务合同关系,虽然与“劳动”仅有一字之差,但实际上是千差万别的。
为什么呢,因为劳动关系,劳动法明文规定要求必须签订书面合同。但是劳务合同适用合同法,合同法上有口头合同也有书面合同,并不强调凡是达成合意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实际上你这个情况,劳务合同本身是存在的,只不过是口头的。这并不违法,你如果想规避风险,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一份书面的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愿意,那么自己平时保留好工资情况、工作时长等相关证据,只要能达到证明口头合同具体有什么条款的目的也是可以的。只是风险会大点,也麻烦点。
七、公司食堂外包劳务人员跟谁签订劳动合同?
和劳务公司或者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有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八、销售人员签订销售代理合同是否还签订劳动合同?
是的,一定要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里还要有负责条款和责任条款 销售人员整天和钱,货打交道,出问题是常有的,所以一定要写明,什么样的问题由你负责,什么由公司负责.
九、企业的法人能否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只要法人代表没有与该公司签订竞业限制的条款,就可以与其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
法人代表是指根据法律,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其行为所产生的一切法律权利和义务由其所代表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法人代表”是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为的自然人。
根据产生方式,法人代表有三大类:
1、法定代表人
其行为无需另外的确认和授权,即可被认为是法人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
即根据法律规定,在特定条件下,通过一定手续或外在表现形式,其行为视为法人的行为,如法人终止时的清算组。
3、授权代表
根据书面或者非书面协议,或者根据民法表见代理的形式,其行为被视为法人的行为。如聘请之律师,法人营业时的营业员,销售代表、总经理等。
法人代表是公司授予行使法人权利的自然人。包括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和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的权利是自始有效,由法律直接授予。其余两种是由公司授予权利,代表公司行使具体行为的自然人。
法定代表人具有以下权利:
1、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章程规定的职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代表企业法人参加民事活动,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全面负责,并接受本企业全体成员和有关机关的监督。
2、企业法定代表人可以委托他人代行职责。
3、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委托他人代行职责时,应有书面委托。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行使的职责,不得委托他人代行。
4、企业法定代表人一般不得同时兼任另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需要兼任的,只能在有隶属关系或联营、投资入股的企业兼任,并由企业主管部门或登记主管机关从严审核。
5、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企业行使职权的签字人。
6、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应向登记主管机关备案。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文件是代表企业法人的法律文书。
十、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属于什么人员?
按着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了劳动合作,就都属于国有企业的正式员工了。另外被国企录用,说是合同工,是不是正式工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是与国企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或是无固定期限合同,那么肯定是正式工。国企属于体制内,但和机关事业单位不同,国企没有编制,不属于编制部门管理范畴。不过实际操作中,国企依然参照行政事业单位管理模式,比照设置岗位和级别,制定晋升管理办法,招录人员由单位统筹管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即国资委组织部备案。这就是我们常说的企业编,即所谓的国企正式工。
国企正式工虽然不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那么稳定,但只要不犯大错误,能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一般不会下岗,可以安安稳稳干到退休,稳定性比普通私企要强很多。
2、如果不是与国企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而是与国企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敲定劳动合同,或者与国企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期限只有半年或一年,且在合同内明确注明完成某个阶段性任务后解决,这属于劳务派遣工和临时工,并不是国企正式工。同样是签劳动合同,由于是临时雇佣人员,这种用工方式在工资和福利待遇等方面比正式工要差上一截,且很难转正和提拔,从个人发展角度考虑,不建议接受类似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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