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死刑最快多久执行?
南京汤山投毒案
2002年9月14日,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件。作厂中学和东湖丽岛工地附近部分学生和民工因食用了油条、烧饼、麻团等食物后陆续发生呕吐、吐血等中毒症状,一共造成42人死亡,300多人中毒。
经查明陈正平在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经营“菊红”面食店期间,为琐事与汤山镇“正武”面食店业主陈宗武发生矛盾。被告人陈正平与陈宗武在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汤山镇各自开店经营面食早点生意,两店相邻。陈正平眼见陈宗武经营的面食店生意兴隆,而自己经营的小店却生意清淡,于是心生妒忌,加之此前双方曾因打牌、发短信息等琐事发生过矛盾,遂产生在陈宗武店内投毒的恶念。2002年8月23日,陈正平购买了“毒鼠强”鼠药剂12支,粉剂50克,并在其小店内做试验。9月13日晚11时许,陈正平潜入陈宗武的面食店外操作间,将“毒鼠强”投放在白糖、油酥等食品原料内,并加以搅拌。9月14日晨,陈宗武面食店使用掺有“毒鼠强”鼠药成分的食品原料制成烧饼、麻团等早点出售,导致300余人食用后中毒,其中42人死亡。此次事件是1949年以来全国最重大的投毒案。
2002年9月15日凌晨5时,陈正平在1659次列车上被乘警抓获。
2002年9月30日,经公开审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正平为泄私愤,投放毒害性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并造成众多人员死亡的特别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依照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第二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的规定,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宣判后,陈正平不服,上诉至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2002年10月11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作出二审裁定。裁定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上诉人陈正平投放危险物质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核准陈正平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陈正平于2002年10月14日被执行枪决。
一个月
二、买卖合同多久可以办理下来?
房管局审核购房合同的审核期限为10日,根据业务量的多少,一般在3-5日即可领取备案合同。房产合同备案流程是先网签后备案,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取得备案号即可。购房合同一般多久拿到?
1、购房合同是当时签了就有一份是属于业主自己的,而且备案时间有长短,一般是1-3个月,如果你是按揭的话,你签的合同应该是4-6份,其中一份为房管局备案,一份为银行备案,一份为业主,其他未开发商,当时首付交完,双方签字盖章就应该拿一份给业主。
2、购房合同不备案是有一定风险的,还是建议购房者办理备案。实行购房合同备案制度,可以对开发商进行有效的制约。购房合同不仅能促使开发商加快建房,按章办理产权证,也可使购房者更加放心,很好地规避了一房二主为消费者带来的诸多隐患。
3、购房合同登记备案制度主要是为了通过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管理,对房地产开发商预售商品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进而防止预售期间“一房多卖”现象的发生。对城区商品房预售合同进行登记备案管理,就是给预售的每套房屋合同编上不同的号码,明确规定不能私下更改合同。
三、执行裁定书多久执行?
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请注意是送达后,即被执行人收到裁定书之时,立即生效。
一、《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不予受理、管辖权异议、驳回起诉裁定,可以上诉。
其他裁定,包括执行裁定则不可以上诉。
二、最高院在相关司法解释,对不可以上诉的其他裁定赋予了当事人另一种救济方法。
即申请复议。解释规定,可以申请复议一次。但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四、买卖合同纠纷败诉会被强制执行吗?
买卖合同纠纷败诉当然可能会被强制执行。败诉是一种司法判决结果。诉讼当事人应该主动执行发生法律效率的法院判决。如果败诉方未主动配合执行,胜诉方可以向法院执行机关申请强制执行。阻拦司法强制执行生效法院判决的,会被追究法律责任。
五、申请恢复执行后多久可以执行?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了申请执行的权利。
六、执行法官多久退休?
按我国现行的政策规定,法官属公务员类型。执行法官女性是55岁退休,执行法官男性是60岁退休。
七、非吸案到执行局多久执行?
非吸案件一般至少需要两个月结案,公安人员对罪犯从立案到批捕至少需要两个月的时间,刑事案件的审理受多种因素的制约。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八、拆回执行申请多久能恢复执行?
撤回执行申请后,法院会做终结执行处理,是不可以恢复执行的。如果还需要强制执行,应当再次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九、执行局立案后多久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局一般要立即执行,最长也不能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的立案机构对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在七日内审查立案,并移送执行机构;对不符合条件的执行案件,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执行机构在接受移送后,应当在三日内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的,依法强制执行。
十、拘留暂缓执行多久就不用执行了?
暂缓拘留不是刑事处罚的缓刑,无论暂缓多久,只要案件结果没有改变,均要执行拘留。
暂缓拘留只是因为一些不适宜的原因,暂时推迟执行拘留处罚,一旦不适宜的原因消除,仍然需要恢复执行。暂缓的原因有,疫情、重病,或者是正在申请复议或诉讼处罚结果可能变更等特殊原因需要暂缓的,其中自己申请的需要缴纳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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