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居民来我们村买房屋和宅基地,并与村民签订买卖合同。合法吗?

207 2023-12-09 01:23

通俗来说是不合法的,从法律角度来说签订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国办发【1999】39号)明确指出,“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也指出,“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综合法律法规对与农房交易的规定,农房只能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经批准后交易给符合宅基地分配资格的成员,不得抵押;最新法律对农房交易增加了可以入市租赁的规定。但出卖给城镇居民是违法的。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也因为合同内容的违法而被认定为无效。双方根据各自过错情形承担对应的合同缔约过失责任。

此外,在城镇居民购买农村房屋的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后,买受人除须返还房屋外,还应将其占有房屋期间获得的使用利益折价补偿给出卖人,而出卖人除须返还购房款之外,还应向买受人返还占有购房款期间的利息。对于买受人已对房屋进行装修、改建、翻建或者扩建的,一般可按照添附制度中有关附和的规则处理;对于买受人已将原房屋拆毁重建,或者是在原宅基地的空闲处另建新房的,可将其与宅基地以及原房屋一并返还给出卖人,再由出卖人向买受人进行折价补偿。

回答以上,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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