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已将商铺抵押给了银行,又将商铺与他人签订买卖合同,从法律上讲只能是一种待定的法律行为,若你将商铺抵押期间将商铺卖给他人,那你应先行征得质押人(债权人)的同意,并承诺将商铺销售后所得款物及时偿付给抵押人,且被抵押人也同意,那你与他人签订的买卖合同是可追认有效的,反之,则该买卖合同无效。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马上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