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买卖合同法全文
农村买卖合同法是保障农村买卖双方权益的法律规定。立法目的在于规范农村买卖行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以下是农村买卖合同法的全文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法依法制定。
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农村买卖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和权益保护。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三条
农村买卖合同订立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农村买卖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第五条
买卖双方可以就合同的内容约定价款、数量、质量、交付地点、交付方式、履行期限等条款。
第三章 合同的履行
第六条
农村买卖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期限和质量要求进行。
第七条
农民以其所有的农作物、禽畜等农产品和其他可以转让的财产为标的,同农村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企事业单位等进行买卖,应当履行该等交易相关约定。
第八条
合同标的是农民的自然生产,不宜分割、拆分的,应当一次性履行。
第四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九条
买卖双方一致同意变更合同的,可以依法变更合同的内容。
第十条
买卖双方可以依法解除合同。合同无效的,自始无效;毁约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买卖双方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改变或者撤销合同。
第五章 合同的权益保护
第十二条
当事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主张自己的权益,但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三条
买卖双方应当诚实守信,履行合同义务。
第十四条
农村买卖合同纠纷应当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或者协商解决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法自[生效日期]起施行。
第十六条
本法解释权归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
第十七条
相关规定请参考其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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