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商用摩托买卖合同
一、合同双方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订立:
-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同目的
甲方同意将以下商用摩托车销售给乙方,乙方同意购买该商用摩托车,并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价格。
三、商用摩托车详情
商用摩托车的详细信息如下:
- 品牌:
- 型号:
- 颜色:
- 车牌号码:
- 车架号码:
- 发动机号码:
四、价格与付款方式
1. 乙方同意以人民币支付以下金额作为商用摩托车的购买价格:
- 购买价格:
- 付款方式:
2. 乙方同意在收到《商用摩托车买卖合同》生效通知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购买价格。
五、交付与验收
1. 甲方同意在收到全部购买价格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商用摩托车交付给乙方。
2. 乙方在收到商用摩托车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有权对商用摩托车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协商解决方案。
六、保修
商用摩托车在交付后的6个月内,如果出现非人为损坏情况,甲方负责免费维修。
七、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均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果乙方未按约定支付购买价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决定。
甲方(卖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签字/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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