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买卖合同与土地转让合同一样吗?

240 2024-03-01 21:53

一、土地买卖合同与土地转让合同一样吗?

不一样土地所有权不归个人,个人无权买卖,买卖土地涉嫌犯罪一般说的转让土地指的是土地承包权流转也就是转让的使用权

二、商业土地能否转让,怎样转让?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只要按要求缴纳了土地出让金,且有核发土地证,能证明你是合法的土地使用权人,都可以对外转让。

商住用地是指兼容商业和住宅的综合用地,在现行法律中并未对此做出明确规定。在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全国土地分类》(试行)中,将城镇居民以居住为主的住宅与商业等混合用地定义为城镇混合住宅用地归入了住宅用地。

法律上商业用地和商住用地的转让没有区别都是一样的。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方式只有两种:

划拨(国有企业可以使用划拨土地)

出让(其他性质企业是出让土地)

出让有两种方式:

协议出让

挂牌出让

三、土地能否直接转让?

土地转让必须在村委会的监督下进行。切不能私自进行转让。因为土地的所有权归集体,个人只有耕种的权力,设有私自转让的权力。

四、划拨土地是否可以转让划拨土地可以转让吗?

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转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准予转让的,应当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报批时,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决定可以不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转让方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将转让房地产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国家或者作其他处理。”

五、土地买卖合同无效,对土地溢价部分如何赔偿?

参考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九条 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六、欠缴土地使用税土地如何转让?

先地欠缴的土地使用税,并交止纳金,然后拿土地证,去土地局办理转让手续!

七、企业土地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在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属于国家或集体,所以土地不能买卖,但土地使用权可以在单位或个人之间进行协议转让。所以,企业土地是可以转让的。

《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

八、工业土地分割转让吗?

可以分割。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5号)第二十五条: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应当按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的,应当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和房产管理部门批准,并依照规定办理过户登记。

一、办理部门

工业用地分割由土地权利人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分割登记申请,填写《工业用地分割登记呈批表》并提交相关资料,经所在地镇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规划、经信部门签具意见,市国土资源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同意后办理。

二、收费情况

分割土地证,分两种情况:

1、开发公司办理《分割转让证书》,免费;

2、用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时分别收取工本费20元,测图费元,土地登记费13元(居住面积为100平方米以下,每超过50平方米以内加收5元,高不超过30元。

第三章 土地使用权转让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让合同。

第二十一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

第二十二条 

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二十三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时,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随之转让。

第二十四条 

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所有人或者共有人,享有该建筑物、附着物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者转让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但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作为动产转让的除外。

九、转让土地哪方交税?

土地转让税费承让方承担。

土地使用权转让流程如下:

1、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审查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凡未按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抵押、查封、出租而未通知承祖人知道的,权属不清、四邻有纠纷的等不予办理转让手续,并在15日内通知转让当事人。如改变土地用途须有规划部门意见。转让时需分割建筑物的应有房产主管部门意见;

3、现场勘察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如需分割转让,应考虑土地利用率、出路及他项权利等因素,并制图确定四至、面积,必要时需经四邻签章认可;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转让价明显低于市价的,建议市府优先购买;价格过高的,可建议采取必要调控措施;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用途、价额、年期等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字迹工整;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费用表须经所长签字后,经办人携完整转让档案与转让审批表等报中心及局领导审查批准。

十、买卖合同卖方违约怎么赔偿土地?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