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完卖房合同如何不卖,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81 2024-03-02 12:58

一、签完卖房合同如何不卖,如何解除房屋买卖合同?

以下情况可以解除合同:

1.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由买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的意思是当买卖双方签订合同之后,在买卖双方均没有开始履行合同中固定的内容之前,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解除该合同的。

2.法定解除合同。这里所说的法定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法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享有解除权一方如想要解除合同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3.在具备约定解除条件时可以解除合同。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因享有解除权一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

二、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

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规定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繁荣发展,房屋买卖合同逐渐成为人们重要的法律文件之一。然而,在房屋买卖过程中,买卖方可能会改变意向或遇到其他突发情况,这时购房者是否有权反悔呢?事实上,中国法律规定了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的基本规定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是一种具有相对特殊性质的合同,其性质决定了购房者在特定情况下有权反悔。具体来说,根据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条款,购房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行使反悔权:

  • 卖方隐瞒或故意误导买方,导致买方误解交易情况。
  • 买方在购房合同签署后,经济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购房计划受到严重影响。
  • 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未获得有关房屋的有效权属、质量等重要信息。
  • 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前,房屋发生严重损坏或降低价值。

需要注意的是,购房者在行使反悔权时,应当通知卖方,并按照相关规定赔偿卖方的合理费用。

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的操作流程

如果购房者决定行使反悔权,应当按照以下操作流程进行:

  1. 及时书面通知卖方,明确表示反悔的意向。
  2. 卖方收到反悔通知后,可以要求购房者支付已发生的相关费用。
  3. 如果卖方不同意购房者的反悔申请,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争议,也可以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4.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解决,购房者可以向相关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

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的意义

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的存在,对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反悔权的设立增加了购房者的选择余地,使其在特定情况下能够更好地处理购房问题。

其次,反悔权的行使可以有效避免买方因不可抗力或不可预见的情况发生,导致购房者陷入经济困境。这种情况下,反悔权作为一项补偿措施,能够减轻购房者的经济负担。

最后,反悔权的设立也有助于促进房屋买卖市场的健康发展。它能够约束卖方在房屋买卖过程中的不当行为,增加买卖双方的交易信心,促进市场的稳定和繁荣。

避免房屋买卖合同反悔风险的建议

虽然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为购房者提供了保护,但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 认真阅读购房合同的全部内容,特别是关于反悔权的条款。
  • 在签署合同前,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相关证件和信息,确保房屋的所有权和质量。
  • 在购房过程中保留好所有交易相关的证据,包括合同、支付凭证等。
  • 如遇到突发事件或不可抗力情况,及时与卖方进行沟通,并按照合同约定行使反悔权。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权是我国法律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而设立的重要规定。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合理运用反悔权,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

三、签完的房屋买卖合同有多项不合理怎么办?

以欺诈、显失公平、乘人之危等任意一项事由在签订合同一年之内请求撤销或变更合同。

但事由要能认定才能撤销或变更,如果签订合同超过一年,则法律不再保护。

四、签完店铺转让合同后想反悔该怎么办?

签订店铺转让合同后一方反悔,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法院如何判决?

一则案例告诉你答案:

案情回顾

鲁某于2019年经北京“真香”餐饮店特许授权,在槐荫区某街道开设一家“真香”餐饮店,特许经营合作费为2.3万元,每年管理费3000元。合同约定鲁某无权设立分支机构或授与他人加盟。

2021年11月9日,鲁某与王某签订《转让合同》,将上述“真香”餐饮店的店铺装饰、装修、设备及加盟代理权转让给王某,王某支付转让费10万元。

王某称签订合同时,鲁某自称具有从北京总部获取的代理权限,并承诺王某至少可在槐荫区开设三家门店。经王某与北京总部人员了解,鲁某仅获取了单店加盟特许经营的权利,故王某诉至槐荫法院,要求确认该转让合同为无效合同、鲁某退还已支付的全部转让费。

被告鲁某辩称,《转让合同》有效,该合同仅为单店转让合同,合同明确约定仅将位于槐荫区的单个的店铺转让给王某,转让费用也仅仅是单店的转让费用,鲁某也从未向王某承诺至少可以开三个店,王某故意歪曲事实,混淆合同约定的内容。

争议焦点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双方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

法院审理

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与被告签订的《转让合同》,其内容并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认定。双方在签订合同后,原告将相关的款项支付给被告,被告将店铺等交接给原告,对于合同双方已经履行完毕。原告接收店铺后,以各种理由要求解除合同,不是法律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原告主张被告不具有“真香”餐饮店的品牌使用权,经审理查明,被告确实使用过该品牌,并且交纳过相关费用,并签订有合同。被告与“真香”餐饮店的合同明确说明在其支付费用后,可以继续使用该品牌,只不过每年额外交纳3000元的使用费用,其他费用不用交纳。在被告转让的基础上,原告如果继续使用该品牌,则每年支出费用3000元即可,现原告接收店铺后,没有进行实体经营,其要求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不予支持。其不能经营造成的损失,由其个人自行承担。被告辩称转让协议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其无义务返还原告款项的辩称理由成立,予以采纳。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驳回原告王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未上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法官说法

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积极要件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了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积极要件,可以给行为人及裁判者以明确的观念。首先,要求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八岁以下的行为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八周岁到十八周岁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要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但其实施的纯获利益或者与其行为能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是有效的。其次,要求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是指行为人表示于外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相一致。意思表示真实是意思自治的必然要求,意思存乎于心,当其表达于外时,方能为人所确知。如果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或者恶意串通,可认为意思表示有瑕疵、不真实。再次,要求行为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公序良俗是指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反映着人们最基本朴素的道德情感,这样的规定也与民法典的原则规定相配套。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实;

(三) 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来源: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图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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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买二手房签完房屋买卖合同后多久可以过户?

等资金到位,买卖双方有时间在工作日的时候带好材料去房管局就可以过户,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1、房产证过户不经过房地产中介的话,须把合同的条款和违约条款写清楚,签合同时须卖方房产证上面名字的当事人在场(如果是已婚得话,需要夫妻双方在场及签字,哪怕房产证上面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房产过户。

2、申请材料准备好后,须到房产局,填写一些表格和一个存量合同,存量合同上面的金额一定要和签订合同上面的金额一样。

3、房产过户的申请材料都交给房产局后,房产局会给予一个回执单,按照回执单上面说明的日期去缴纳税金 ,一般需要十五个工作日左右。

4、房产过户税金缴纳完毕后便可拿到房产证。

六、借款合同签完字能反悔吗

借款合同签完字能反悔吗?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

借款合同是一种法律约束力强的文件,一旦签字并达成共识,双方都应当遵守合同条款。然而,有时候在签署合同后,当事人可能会后悔或面临一些特殊情况,这就让人产生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借款合同签完字能反悔吗?今天我们将会就这个问题进行一些探讨。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任何一种合同,包括借款合同,都受到法律保护。在没有法律规定和特殊情况下,双方签字后,应当认真履行合同义务,不能单方面撤销或逃避合同责任。因此,在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签完字是不能随意反悔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如何规定?

借款合同,作为一种有关金钱借贷关系的合同,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范。根据该法律的相关规定,如果当事人签订了合同,根据约定履行了合同义务,就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不得单方面变更或撤销合同。

此外,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在签订合同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根据真实意思表示达成了合意,即表示双方达成了合同的要件,合同即产生法律效力。所以,在签署借款合同后,一般情况下是无法反悔的。

不过,按照合同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如果当事人之间的民事行为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或者违背公共利益原则的,该合同无效。因此,如果借款合同的内容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序良俗,当事人有权要求法院或政府部门宣告合同无效。

特殊情况下的反悔可能性

虽然在一般情况下,借款合同签完字是不能反悔的,但在特殊情况下,一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一定的变通和保护机制。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协商一致解除合同,但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对方的合理请求支付相应的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这意味着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一致意见,但解除合同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损失或违约责任。

其次,在特殊情况下,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年的规定,借款人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他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其他重大利益,可以采取行动,但应当及时通知出借人。这意味着如果借款人面临紧急情况必须保护他人的利益,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但需要及时通知出借人,以便协商解决后续问题。

如何避免借款合同反悔的风险?

为了避免签署借款合同后的后悔风险,我们可以采取以下一些措施:

  1. 慎重考虑:在签署借款合同之前,必须仔细考虑合同内容,确保自己完全理解并同意合同条款。
  2.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对合同条款有疑问或不理解的地方,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领域的专业人士,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受到保护。
  3. 明确约定:与对方进行充分的沟通,明确合同条款,以避免合同中的模糊处或引起争议的问题。
  4. 谨慎签字:在签署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的内容,确保自己理解并同意合同的全部条款,避免被动地签署合同。
  5. 留存证据:在签署合同时,应保留好所有相关的文件和证据,以备将来发生争议时使用。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可以尽量避免借款合同签署后的后悔和纠纷。当然,在仔细考虑并咨询专业人士的基础上,如果确实面临特殊情况,可以通过协商、解除合同或者其他法律手段来寻求解决。

总结

借款合同签完字后一般情况下是不能反悔的,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然而,在特殊情况下,一些法律法规规定了一定的变通和保护机制。为了避免借款合同后的纠纷和后悔,需要在签署合同前慎重考虑,明确约定条款,并咨询专业人士。希望通过这篇文章的介绍,能够增加对借款合同签署后反悔的了解,以便在需求借款时能够做出明智的选择。

七、农村房屋买卖合同?

这个没有固定格式,你可以参考以下内容:

卖方: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买方: (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市**镇**村**号(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共**万**仟**佰圓(小写***元),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付给甲方。

  第三条 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四条 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五条 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 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七条 今后如乙方就此商品房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乙方(签章):__

  中证人(签字):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八、买卖合同工20多年后反悔案例?

1.

曹宗友与许跃财达成的房屋买卖协议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合法有效。许跃财在房屋买卖20年后,受利益驱使,意图反悔系违约行为,不应得到支持;

2.

双方房屋买卖手续完备,有胜利街村委会的盖章和平谷镇政府的批示,并缴纳了契税、管理费,现平谷镇政府再次出具证明,对房屋批示予以确认,协议合法有效;

3.

双方当事人的身份情况已发生变化,许跃财现已为非农业户口,已经丧失主张返还农村

九、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

这么重要的事情,在这问不一定能得到你想要的协议。当然范本可以给你。具体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调整。

  1. 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出卖人 : ,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现住址: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 ; 手机: ______________ 买受人 : ___________ , 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电话: ______________ ; 手机: 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 法律、 法规的规定, 在平等、 自愿、 公平、 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就房屋买卖事宜达成如下 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一)卖方所售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为: ____________ 【区 (县)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小区 (街道) 】 ________ 【幢】 【座】 【号 ( 楼) 】 单元 _________ 号 (室) 该房屋所在楼层为 _________ 层, 建筑面积共 平方米。   随该房屋同时转让的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见附件 一。 第二条 房屋权属情况   (一)该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土地使用状况   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以 ( 出让或划拨)方式获得。 土地使用权证号 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________ 年 _______ 月 _______ 日至 _______ 年(月 _______ 日止。 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 金。   (三)该房屋性质为商品房。   (四)该房屋的抵押情况为未设定抵押。   (五)该房屋的租赁情况为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第三条 买卖双方通过 ___________ 公司居间介绍(房地产执业经纪人: __________ , 经纪人执业证书号: ______________ ) 达成本交易。 中介费用为本合同房屋总价的 3% , 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中介费, 中介费在房屋所有权证过户到买方名下之日支付。 无论任何 原因导致本交易未最后完成, 已支付的中介费应该全部退还。 第四条 成交价格和付款方式   (一)经买卖双方协商一致, 该房屋成交价格为: 人民币 元(小写) , 元整(大写)   上述房屋价格包括了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和其他与该房屋相关 的所有权利。   (二) 买方付款方式如下:
  1. 1 、 本合同签订后 3 日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定金成交总价的 10% , 即人民币 元。 2 、 该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 3 日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 80% , 即人民币 元。 3 、 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后 3 日内, 买方向卖方支付成交总价的 10% , 即人民币 元。 第五条 权属转移登记和户口迁出   (一)双方同意,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 日内, 双方共同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 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   (二)如买方未能在房屋权属登记部门规定的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的期限内 ( 最长不超过 3 个月) 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的, 买方有权退房, 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 之日起 3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给利息。 ( 三) 卖方应当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之日起 30 日内, 向房屋所在地的户籍管理机关办 理完成原有户口迁出手续。如卖方未按期将与本房屋相关的户口迁出的, 每逾期一日, 卖 方应向买方支付全部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如逾期超过 90 日, 买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卖方应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3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款, 并按照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 款利率付给利息。 第六条 房屋产权及具体状况的承诺   卖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 因卖方原因造成该房屋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 债务纠纷的, 卖方应支付房价总款 5% 的违约金, 并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卖方保证已如实陈述该房屋权属状况、 附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情况和相关关系, 附 件一所列的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随同该房屋一并转让给买方。   卖方保证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对已纳入附件一的各项房屋附 属设施设备及其装饰装修保持良好的状况。 在房屋交付日以前发生的【物业管理费】 【供暖】 【水】 【 电】 【燃气】 【有线电 视】 【 电 信】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费用由卖方承担, 交付日以后(含当日) 发生的费用由买方承担。 卖方同意将其缴纳的该房屋专项维修资金(公共维修基金) 的账 面余额在房屋过户后 10 日转移给买方。 如卖方未按期完成专项维修资金过户的, 每逾期一 日, 卖方应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七条 房屋的交付和验收   卖方应当在房屋过户到买方名下后 30 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买方。 该房屋交付时, 应当 履行下列各项手续: 1 、 卖方与买方共同对该房屋附属设施设备、 装饰装修、 相关物品清单等具体情况进行 验收, 记录水、 电、 气表的读数, 并交接附件一中所列物品; 2 、 买卖双方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装饰装修、相关物品清单上签字; 3 、 移交该房屋房门钥匙; 4 、 按本合同规定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 5 、 本合同规定的相关费用的支付和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的过户 ; 6 、 本合同规定的其他应完成的事项。   本条规定的各项手续均完成后, 才视为该房屋验收交接完成。
  1. 第八条 本合同签订后, 卖方再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导致买方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 证的, 买受人有权解除本合同, 卖方应当自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 2 日内退还买方全部已付 款, 并按买方累计已付房价款的一倍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 税、 费相关规定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买卖双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缴纳各项税、 费, 买卖双方 承担税费的具体约定如下: 1 、 卖方需付税费: ( 1 ) 营业税; ( 2 ) 城市建设维护税; ( 3 ) 教育费附加; ( 4 ) 印 花税; ( 5 ) 个人所得税; ( 6 ) 土地增值税; ( 7 ) 房地产交易服务费; ( 8 ) 土地使用 费。 ( 9 ) 提前还款短期贷款利息(如有); ( 10 ) 提前还款罚息(如有) 2 、 买方需付税费: ( 1 ) 印花税; ( 2 ) 契税; ( 3 ) 产权登记费; ( 4 ) 房地产交易服 务费; ( 5 ) 《房地产证》 贴花; 3 、 其他税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 1 ) 权籍调查费; ( 2 ) 房地产买卖合同公证费 ( 如有) ; ( 3 ) 评估费; ( 4 ) 保险费(如有) ; ( 5 ) 其他(以实际发生的税费为准) 因一方不按法律、 法规规定缴纳 相关税费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的, 其应当向对方支 付相当于房价总款 5% 的违约金。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 逾期交房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 卖方未按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房屋交付买方的, 按照 如下规定处理。 1 、 逾期在 30 日之内, 自第七条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 卖 方应按日计算向买方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并于该房屋实际交付之日起 3 日内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 2 ) 逾期超过 30 日后, 买方有权退房。 买方退房的, 卖方应当自收到退房通知之日 起 3 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 并按照买方全部已付款的 5% 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二、 逾期付款责任   买方未按照第四条约定的时间付款的, 按照以下规定处理: 1 、 逾期在 30 日之内, 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 买方按日计算向卖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 3 日 内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合同继续履行; ( 2 ) 逾期超过 30 日后, 卖方有权解除合同。 卖方解除合同的, 买方应当自解除合同 通知送达之日起 3 日内按照逾期应付款的 5% 向卖方支付违约金, 并由卖方退还买方全部已 付款。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 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部分或全部免除责 任, 但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告知另 一方当事人, 并自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之日起 3 日内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证明。 上述房屋风险责任自该房屋验 收交接完成之日起转移给买方。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 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 起诉;
  1.   第十三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合同中 未约定、 约定不明或不适用的内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进行变更或补充。对本合同的解除,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本合同附件及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附件为本 合同的一部分, 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买方:   中介方:   合同签订日期: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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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房屋公证后反悔怎么办?

更名和公证的实质区别是:房产更名后所有权发生转移,而公证不能替代更名,即只办理公证不会发生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法律效力。 你说的公证有两种情况:

1.遗嘱公证,立遗嘱人有权再通过公证的方式变更、撤销原遗嘱,也可以通过将房子转让给其他人的方式是遗嘱的内容失去实际意义;

2.赠与公证,在公证后,虽然赠与人不能撤销公证,但如果没有及时更名,赠与人实际上是可以把房产再转让给不知情的第三人。如果发生这种情况,受赠与人只能向赠与人索赔,无权向第三人主张房产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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