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跟投资人划分股权?

232 2024-03-05 06:58

一、怎么跟投资人划分股权?

对这种情况,法律没有强行性的规定,一般都是当事人自己约定股权比例。

对于工资部分,经股东内部协商一致,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发放职务工资。签订股权协议时,最好能找专业人士,因该协议牵涉到以后的很多问题,需要严谨的法律文件。

二、投资人与股权的区别?

投资人是指投入资本获取收益的人,包括股权投资,但投资又不限于股权投资还包括其他许多投资。

三、股权转让合同是否属于买卖合同?

股权转让,系基于法律行为的股权变动,系转让股东与受让人订立股权转让合同及让与股权的私法行为。有偿的股权转让,被俗称为“股权买卖”,那有偿的股权转让合同等于买卖合同吗?答案为:

1、两者适用法律不同

《公司法》对于股权转让专门有一章,即《公司法》第三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毫无疑问,股权转让合同必然受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相关条款的约束。股权转让合同属于合同,也适用《民法典》第三编第一分编合同通则 的约束同时,《民法典》第646条规定:“法律对其他有偿合同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参照适用买卖合同的有关规定。”由此可见,《民法典》的合同通则规定适用于股权转让合同,买卖合同的规定则参照适用。

如实践中怎样把握参照适用的尺度呢?适用或不适用,要依具体情况而定。举例说明,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它是买卖合同项下的法条,它适用于股权转让合同吗?

该条不适用于股权买卖合同,理由如下:

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以下简称“第634条”)是针对实体的商品,不包含股权。该条最后一款“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股权转让方若解除合同,也不能要求受让方支付使用费。因此这条不是针对股权。

第634条的立法目的,是卖方已将商品交付予买方,为降低卖方收不到款项的风险,而赋予其解除合同或要求付全款的权利。而股权即使已登记于受让方名下,股权价值仍存在于目标公司中,不存在无法收回款项的风险。换言之,假设已变更登记但未收转让款,仍可通过执行该股权转让合同或回转登记等方式规避风险,无须适用本条来规避风险。

2、股权转让与以消费为目的的一般买卖具有显著不同

股权转让以获取股东身份、参与公司经营为目的;一般买卖则以消费为目的。

根据民法典 第634条针对实体的商品,不包含股权。该条最后一款“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股权转让方若解除合同,也不能要求受让方支付使用费。因此这条不是针对股权。

第634条的立法目的,是卖方已将商品交付予买方,为降低卖方收不到款项的风险,而赋予其解除合同或要求付全款的权利。而股权即使已登记于受让方名下,股权价值仍存在于目标公司中,不存在无法收回款项的风险。换言之,假设已变更登记但未收转让款,仍可通过执行该股权或回转登记等方式规避风险,无须适用本条规避风险。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四、股权众筹投资人退出机制有哪些?

股权众筹的退出机制有好几种,以众筹中原做过的股权众筹项目的经验来看,主要有3种方式:

1.首次公开发行IPO,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是众筹投资人和创业者最乐于见到的退出方式。

2.并购,如果企业的业绩尚未能够得到资本市场的认可,或者投资人不愿意接受IPO的种种烦琐手续和信息披露制度的约束,则可以采用并购的方式实现退出。

3.回购,如果采用回购方式退出,原则上公司自身是不能进行回购的,最好由公司的创始人或实际控制人进行回购。还有一种就是公司经营不善,选择破产结算,这种算是风险最高的了,欢迎采纳

五、投资人变更个股权转让有什么区别?

1、交易的主体不一样:股权转让是原股东将部分或者全部股权转让新的股东,是新老股东之间的交易,而增资是新股东与公司之间的交易;

2、支付对价的方式不同:股权交易是将转让款支付给老股东;而增资是将款项支付给公司;

3、是否缴纳税款不同:老股东转让股权如果有溢价需要缴纳溢价部分20%的所得税;而增资不需要缴税。

4、使用条件不同:如果公司运营需要资金,需要通过增资解决。股权转让不能解决,公司资金的问题;

5、程序不同:股权转让需要买卖双方签订协议,告知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增资需要召开股东会,董事会等程序,修改公司章程等。

六、股权分享给投资人会出现什么问题?

权投资是指对企业进行出资,取得企业股权的一种行为,股权投资是重要的投资方式,股权投资是收益和风险并在的,非常考验投资人的投资眼光,那么,股权投资的风险存在问题有哪些?投资决策风险

每个项目都存在特定的行业,投资者对项目所处行业、行业周期、市场环境不了解,会造成行业定位风险。对项目企业的技术水平、生产能力了解不全,对投资的企业发展阶段靶向不准,会造成投资类型选择的风险。拿房地产行业投资来说,当经济从低谷到复苏的拐点,建筑施工、水泥等企业会最先受益,股价上涨也会提前启动。

七、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怎么填写?

投资人股权认缴出资承诺书   投资人已知《股权出资登记管理办法》及公司登记事项的有关规定,现就以依法持有的(股权公司)    (万元/万股)的股权,投资于      (被投资公司),作出如下承诺:   用作出资的股权权属清楚、权能完整、依法可以转让,不具有下列情形:   (1)股权公司的注册资本尚未缴足;   (2)已被设立质权;   (3)已被依法冻结;   (4)股权公司章程约定不得转让;   (5)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股权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报经批准而未经批准;   (6)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不得转让的其他情形。

投资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八、天使投资人和投资人区别?

天使投资往往是一种参与性投资,也被称为增值型投资。投资后,天使投资人往往积极参与被投企业战略决策和战略设计;为被投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帮助被投企业招聘管理人员;协助公关;设计退出渠道和组织企业退出;等等。然而,不同的天使投资家对于投资后管理的态度不同。一些天使投资及积极参与投资后管理,而另一些天使投资家则不然。

九、投资人和天使投资人区别?

投资者的身份不同,投资金额不同,投资审查程序不同。

投资人是专业性的投资机构,他们关注项目的中前期,公司盈利能力弱,但是项目潜力很好,通常情况下,单笔投资数额不定,可能是上亿。

天使投资人作为成功企业家或者有闲钱的富裕人士,他们关注项目最前期,单笔投资数额不大,通常是几十万的金额,讲究广撒网,一个项目成功就能弥补几十各项目的亏损。

十、买卖合同和股权转让

买卖合同和股权转让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合同类型,用于规定股权转让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易的细则。对于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和企业来说,了解和掌握这些合同是至关重要的,因为它们涉及到企业所有权的变更和交易,直接影响企业的价值和发展。

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是买方和卖方之间进行商品或服务交换的法律文件。在商业场景中,买卖合同经常用于规定股权的转让和交易。这种合同详细说明了买方和卖方各自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交易金额、交付日期、股权的清晰描述、违约责任等。

在买卖合同中,双方需要就交易的关键条款进行谈判和达成一致,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通常,买方会要求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以确保其在交易中没有隐藏的风险。卖方则需要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以避免违约和纠纷的发生。

买卖合同还经常包括一些特别的条款和条件,如股权转让的限制、价格调整机制、不竞争协议、解除条件等。这些条款可以根据具体的交易而有所变化,需要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避免后续的纠纷和争议。

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是指将公司的股份从一方转让给另一方的行为。在股权转让中,买卖双方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确保合法性和有效性。

股权转让的过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达成意向:买方和卖方确定股权转让的意向,并开始进行进一步的谈判。
  2. 尽职调查:买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核实其财务状况、商业模式、法律风险等。
  3. 谈判合同:双方商议并达成股权转让的合同,明确交易的具体条款和条件。
  4. 履行合同:买方支付购买价格,卖方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5. 过户登记:股权转让完成后,买方将成为目标公司的新股东。

股权转让的目的往往是为了实现投资者对目标公司的控制权、获得资本回报、进行战略布局或调整。无论出于何种目的,股权转让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

合同的重要性

买卖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在商业交易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首先,它们确保了交易各方的权益得到保护。买方可以依靠合同中的条款来主张自己的权利,卖方也可以通过合同来保证交易的顺利进行。

其次,合同的存在有助于明确交易的条款和条件,减少纠纷和争议的发生。如果合同中对交易的关键条款有清晰的定义和规定,双方在交易过程中容易达成一致,减少了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此外,合同还可以为交易提供法律保障。在交易发生争议时,合同可以作为法律依据,双方可以依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维权和解决纠纷。合同的存在可以为各方提供安全感,增加交易的信任度。

总结

买卖合同和股权转让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必不可少的法律文件。无论是投资者还是企业,了解和掌握这些合同的内容和规定,对于保护自身权益、降低风险是非常重要的。在进行买卖合同和股权转让时,双方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各自的权益得到充分的保护,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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