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货地与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联系?

167 2024-03-06 03:02

一、交货地与合同履行地有什么联系?

对于买卖合同,标的物实际交付地即可认定为合同履行地。对买卖合同履行地的确定,应采取以下原则: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4)依上述方法对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点尚不能确定的,则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二、交货地点和收货地点的区别?

交货地点是合同约定双方确定的目的地,国内贸易还好说,约定个地址即是交货也是收货,但国际贸易,交货地址可能是海关,收货地址是另外一个地方,那时要有企业认识专业人士验收通过能交接,因此交货地址和收货地址不是一成不变的,可能是一致的也可能分开的

三、交货地址是指发货地还是目的地?

交货地址是可以是发货地,也可以是目的地。如果购销双方订立了购销合同,合同中有明确的交货地址,就以合同约定的为主。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如果购货方自己去销货方提货,交货地址就是发货地。如果需要销售负责运输并送货上门,交货地址就是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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