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别人做担保了,如果他到期未还,请问我自己买房,还能贷款吗?

146 2024-03-07 07:30

一、为别人做担保了,如果他到期未还,请问我自己买房,还能贷款吗?

你好,如果你是以个人名义担保的,借款人没有按期还贷的情况下,一般会出现逾期现象,个人征信会显示你有不良信用记录;那么你去买房可以贷款要和被你保证(担保)的人的情况而定,如若多年未还,已记录坏账,那么你也被拖下水,如果近期处理,银行开具非恶意逾期证明,或者银行压根就没有追溯你的责任,那么没问题的。

你还需要准备单身证明或结婚证、户口本、工作收入证明及银行个人往来流水等必备资料

二、给别人担保需要购房合同吗?

作为第三方给别人做经济担保,不是需要购房合同,是需要房屋产权证,真正做保的不是房屋交易,是可以再次交易的资产,比如房屋。

担保抵押需要的是可以偿还担保额度的资产,有购房合同说明不了什么,也不一定能在风险出现的时候提供足够的保障,还得是已经落实了的房屋产权。

三、买房子担保人几年可以解除?

1、担保人的撤销权期限为一年。撤销权的行使以债务人的损害债权的行为为前提,但行使时是否以债权已届清偿期为条件,《民法典》中未明确。但从该条表述方式看,并未要还应债权届清偿期,只要债务人的行为对债权造成危害既可。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第五百四十条,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五百四十一条,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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