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农村宅基地转让最新政策?

112 2024-03-10 04:42

一、海南农村宅基地转让最新政策?

宅基地过户需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双方需满足一户一宅的原则

农村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的原则,宅基地过户后的双方也需满足此项原则,此外其宅地基的面积不得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大小。

2.需是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

(1)农村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也可以说成每个村都有一定数量的宅基地,自然其分配的对象也只能是该村集体组织的成员,所以农村宅基地过户的成员还得是同属于同一村集体组织的成员。农村宅基地过户的对象必须年满18周岁,不然其过户行为也是无效的。

(2)在特殊情况下,农村宅基地可以过户给外村居民,那就是若是本村的孤寡老人养老期间是外村的亲属照顾的,经过村集体组织和老人的同意后,便可以进行过户,其过户行为有效。

3.房屋随宅基地一起过户

农村房屋是建在宅基地上的,若是该宅基地上建有房屋,受“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原则的影响,其宅基地过户后,宅基地上建的房屋也得一起进行过户,不能只单独过户宅基地或者是单独过户房屋,否则这一过户行为不成立。

4.需征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

农村宅基地的归属权是在村集体组织手中的,这也就是说关于农村宅基地的一系列过程,都需要先征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不可以私自进行交易,否则其过户行为也是无效的。

5.需进行主体变更

农村宅基地过户除了满足上述条件外,在过户后还得进行宅基地主体的变更,不然其过户行为并未获得法律的认可,那么原则上其宅基地的使用权还不归属于你,所以主体变更这一步不可少。

农村宅基地买卖合同怎么签才算有效?

农村宅基地在进行买卖时签订的合同效力要根据签订的主体来确定:

二、三亚安置房出售规定?

安置房的买卖受到法律法规的规范外,还受到地方政府政策的制约。只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期限已满,就可以买卖。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

  因为其安置对象是特定的动迁安置户,该类房屋的买卖除受法律、法规的规范之外,还受地方政府政策的约束,所以和一般的商品房交易有很大的不同。但如果拆迁安置房取得房权,并且没有规定限制对外出售,或者限制转让的期限已满,这样的拆迁安置房和一般的商品住宅没什么区别,这样的安置房可以买卖。

  有证的拆迁安置房当然可以买卖,交易也与普通房屋没有差别;对于无证的拆迁安置房,要分清情况,主要注意这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3)有的开发企业为了增加收入,在拆迁安置房交易后可以提供更名(过户)服务,适当收一些费用是一种比较好的解决办法

三、海南个人可以买地建房是真的吗?

可以。想要用地建房,可以招拍挂国有土地,报批符合规划后就能自建了。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土地是不能私自买卖的。并且集体土地只能在该集体内流转,不能卖给租给城市人。买地自建房的话,别在耕地上建,因为国家号召18亿亩耕地红线不能碰,并且不能买农民的宅基地。

四、三亚买地自己可以盖房吗?

不可以。

三亚自建房一般是合法的,所谓自建房,就是自己所建的房屋也称为宅基地住宅,一般由乡政府颁发的是乡镇产权,只能居住,不能买卖。

因此自建房不属于商品房,更不属于经济适用房。自建房没有产权证,只有《宅基地使用证》。宅基地使用证用于农村,不属于所有权证。

五、三亚附近的农村可以买吗?

不买为好。

1由于农村房屋宅基地的特殊性质,农村房屋交易是有一定条件限制的,农村房屋的买受人必须是符合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的人,具体说来有就是,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和集体组织以外的成员。

2、集体组织内部成员又有三种具体情况,本身已有宅基地,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宅基地标准;已有宅基地,但尚未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已在集体组织落户,但尚没有被分到宅基地。

三亚农村自建房要买卖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三亚农村自建房的受让对象是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

2、三亚农村自建房的受让人没有其他房产。

3、三亚该农村自建房建造合法,是经过批准建造的,并且该受让房屋必须符合当地规定的标准。

4、三亚农村自建房买卖应当申请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批准同意。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