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合同到期了都会续签吗?

86 2024-03-12 23:39

一、国企合同到期了都会续签吗?

只要你没有重大违反法律和厂纪的情况下都会自动续签合同的。

劳动法有规定,试用期满之后,员工和用人单位先签两年合同,到期再签两年,之后就是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了,就是说不用再过几年签一次合同,第三次签订的合同可以做到退休或者个人辞职为止。

当然,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不是等于拿到免死金牌,只要你违反规定都是可以辞退你的。法律只保护合法权益的员工,如果员工没有违法乱纪,那么单位是不得恶意辞退员工的。

国企都是正规单位,程序只会更完善。初始合同到期肯定会续签的。国企上班福利好,待遇高,晋升空间大,都是令人羡慕的工作。

二、"合同末到期,收回门面如何赔偿"?

  如果你没有违约行为,房东应当赔偿损失,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合同中没有约定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实际损失项目包括:因店面搬迁所发生的支出、原装修店面的支出、变更证照产生的费用、搬迁期间可预见的营业损失等。对于营业损失,你要提供以前的营业收入状况作为证据才行,不能仅凭口头说明。你们也可以就此协商,一揽子一次性解决赔偿。  理由:房屋不论是否属于“C级危房”,出租人在出租房屋时应当知道,明知是危房还出租的,其本身已经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对于出租后因租赁物自身的瑕疵导致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出租人当然应当承担。不过,你也可以给予合理期限要求出租人对房屋进行维修,因维修影响到你正常经营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造成损失的,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合同法 第六十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第二百二十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要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三、保险合同不到期就按合同上现金价值退款么?

首先,保险公司按合同办事,而不是凭人的2张皮所说的办理。

其次,根据该产品保险责任可知: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主险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2 周年时仍生存,我们按基本保险金额的7%给付“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2 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于18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我们返 还所交保险费并按照年增长率2.5%单利增值,本主险合同终止。

若被保险人于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以后(含18 周岁的保单周年日)身故,我们按2倍基本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

80岁是合同期满,这时可以领取2倍基本保险金额,作为满期保险金,然后合同终止,就没有什么所谓的“现金价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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