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二十条负担较重”是什么意思?

133 2024-04-01 20:35

一、《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中“二十条负担较重”是什么意思?

第二十条 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条文主旨】本条是关于债的清偿抵充顺序的解释,即当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时债的清偿抵充顺序的解释。

二、为什么处分行为是准物权合同?

简单理解,负担行为会使你产生义务。负担行为一般通过合同表现出来,也可以通过单方法律行为表现。

处分行为,是直接鉴于你的权利,使其转让、消灭等。

准物权是指以物之外的其他财产为客体的具有支配性、绝对性和排他性因而类似于物权的民事财产权,比如占有。物权有四项权能占有、使用、受益、处分。占有是一种状态。一般没有处分的权利,所以是一准物权。

三、义务合同是什么意思?

合同义务是指合同关系中义务人一方所负担的义务。合同义务是由当事人约定的,一般包括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2、给付义务是合同义务人依合同约定应向权利人给付的义务。3、附随义务是指给付义务以外的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随合同关系的发展依诚实信用原则而产生的义务。如合同当事人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依诚实信用原则应当履行的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就均属于附随义务。

四、CFR条款买方与卖方各自的责任是什么?

1. CFR条款买方的责任是承担货物运输中的所有费用和风险,从装货港到目的港为止。买方需选择并且支付运输方式、运费、保险费等费用,并且要确保运输中的货物安全,包括货物的装卸以及装运过程中的损失和损坏。

2. CFR条款卖方的责任是将货物交付给运输公司,并负责将货物装船,出口报关以及处理相关出口手续。卖方还需为货物购买保险,并提供相应的保险单据给买方,确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 对于买方来说,具体的购货程序应包括下列步骤:首先是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合同条款,确定货物品质和价格。然后确定运输方式、运费、保险费用等各项细节,与卖方签订合同并支付货款。等待货物运抵目的港后,验货付款。

4. 对于卖方来说,购货程序包括选择适宜的发货条件和货代,确定货物出口方案,处理报关手续,包装、标记、装船及提单操作,为货物购买保险,并将保险单据提供给买方。同时,提供清晰的发票、装箱单、运单等文件。在货物到达目的港后,需要通知买方付款,以及提供相应的文件。

五、权利与义务并存是什么意思?

权利与义务是同时存在的,是相互适应和相互制约的。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受权利的人也必然要履行某种义务。一方当事人有了某种权利,同时也就意味着另一方当事人负有相应的义务。因而,只有权利而无人负担义务,或者只有义务而无人享有权利的情况一般是不存在的。

比如,买卖合同中,出卖人将出卖物交给对方所有,是他的义务,要求对方交付价款则是他的权利;相反,买受人应交付价款是他的义务,而要求对方交付出卖物,则是他的权利。不能一方只享受权利而不履行义务;另一方只承担义务而不享受权利。权利和义务是一个矛盾体的两个方面,权利的内容总是通过与之相适应的义务来表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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