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一户一宅政策细则?

297 2024-06-11 05:17

1、“一户一宅” 是对农村村民拥有宅基地处数的规定,具体法律条文为《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一款:“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但该部法律并未对户应当如何界定予以明确规定。

2、参照各地实际操作:“户”是指具有本村常住户口且享受集体资产分配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2、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3、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4、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5、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这几人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一个“户口簿”上有几人,这是叫“一户”。如果你弟弟已成家,但“户口”未单列处理,还在与你父母在一起,应算一户;反之,则算2户。从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及政策上讲,你应该不享受该村的宅基地,只能享受你父母的房产,因为你有继承你父母房产的一部分。由此,建议你的房产转让给你弟弟(其户口要单列出来),然后持此协议”到当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权属变更手续,把其变更为你弟弟的土地使用权属。这样就防止以后其宅基地被征用你得不到补偿的损失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