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成年人宅基地买卖合同有效吗?
不一定有效,未成年人宅基地买卖合同不一定有效,也不是必然无效。未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则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无效的,但如果该买卖合同经他们的法定代理人追认的,则该合同是有效的。如果他们的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则合同无效。
另外,如果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则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二、委托买卖宅基地的流程?
1.宅基地买卖应经集体即村民委员会书面同意。
2.如系共有房屋,心需征得其他共有人同意。
3.应提交户口簿、居民生份证及土地、房产证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4应到产权登记部门查看房屋产权是否存在瑕疵,如是否存在抵押等担,是否有人民法院采取查封等财产保全措施。
5.应订立书面买卖合、并办理审批、过户等手续。宅基地买卖合同应由相关职能部门审批,并办理“宅基地证”或“集体土地使用”的过户更名手续,还应到房产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房产证”的过户更名手续。
三、同村村民之间的宅基地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农村私有房屋买卖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首先,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其次,宅基地使用权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的权利,与特定的身份关系相联系,不允许转让。目前农村私房买卖中买房人名义上是买房,实际上是买地,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损害了集体经济组织的权益,是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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