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未开收据合同有效吗?

111 2024-06-18 01:55

一、签订合同未开收据合同有效吗?

你犯了一个莫大的错误。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只要双方意思达成一致,并经签字认可,该合同就成立并生效了。但如果你不是要收据,如何才能证明你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缴纳租金。如果不能证明你缴纳了租金,我还能使用该租赁的土地吗。并且你还要承担违约责任。当然我是从法律的角度分析你的问题,不是说一定会发生这种情况。

二、个人购房合同没有收条合法吗?

没有收据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要合同是符合当事人真实的合法意愿,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的签订过程中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合同的就是有效的。

  法律依据为:《合同法》第四十四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三、还没签合同,收据能具有法律效力吗?

如果没有签订书面协议,但实际交付了定金的,所出具的定金收据有法律效力,定金担保有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第一百一十六条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第一百一十七条 定金交付后,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以丧失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收受定金的一方可以双倍返还定金为代价而解除主合同。对解除主合同后责任的处理,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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