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院查封前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121 2024-06-22 00:13

一、在法院查封前双方达成的买卖协议是否有效?

可以执行。 根据《物权法》第九条和第十五条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据此,当事人之间虽然签订了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如果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买卖合同有效,但房屋所有权未转移,所有权仍归原登记者所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被执行人没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对查封的动产、不动产,可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

二、被执行人出售法院查封车,买受人承担责任吗?

  查封的车辆的买卖合同是无效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查封的财产禁止买卖。

买卖合同具有三方协议,三方协议有第三人作为担保,能够更好的维护对方权益。

三、签订买卖合同后房屋被查封,该怎么办?

首先,双方成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  我国法律有规定,在房屋被查封后或者在明知房产被法院查封,买卖双方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合同无效;双方买卖房屋之后被法院查封的,房屋买卖合同依然有效。所以,只要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就是有效的。  其次,被查封后,无法请求继续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如果房屋被依法查封,则买房人无法请求对方继续办理过户手续,因为该房屋已经处于履行不能的状态。  再次,如果买后房屋被查封,可以根据以下方法解决:  1、对查封执行提出异议。  (1)如果买房人已经支付部分或者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尚未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  (2)如果买房人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但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如果第三人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不得查封、扣押、冻结。  2、等待房屋解封。  房屋查封作为一种执行措施,是有一定期限的,一般不超过二年,即使续封,续封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买房人可以等待房屋解封再进行房屋过户。  3、提供担保财产、解除查封。  如买房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并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则可与查封法院协商,由出卖人或买房人自己提供其他担保财产申请解除查封。提供担保财产后,法院解除查封,双方可继续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可要求办理房屋过户手续。  4、解除买卖合同,要求卖房人承担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但是现在卖房人无法履行合同,买房人可以解除合同并且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最后,买房非小事,在买房的时候应该充分了解房屋的情况再做决定。如果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才发现房屋被查封,买房人可以根据以上办法解决,如果还不能妥善解决的,可以向相关律师咨询解决。六季地产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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