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一般治安案件,已过追溯时效。但涉及刑事案件,半年后是有权利追究的。
如果没有人报警,公安机关没有发现,超过六个月的,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是不再处罚的,也就不能再拘留了。如果公安机关已经受理的,办案期限是30日,半年都没有处理已经超期了,但是不影响认定违法事实,双方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应受到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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