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车不签协议,但过户,事后有何问题吗?

197 2024-06-27 12:04

一、卖车不签协议,但过户,事后有何问题吗?

汽车卖了没过户,签了协议,出了事由买方承担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二、车卖给别人,不过户,签协议行不行?

1、车子不过户但写了合同,这个合同是有效的。

2、《机动车规定》第18条第1款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根据这一规定,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所有人应当在30日内办理过户登记,但这一规定属于管理性规范而不是效力性规范,所以,不办理过户登记的,不影响机动车买卖合同的效力。

3、《侵权责任法》第50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根据这一规定,未办理过户登记的,机动车买卖合同仍然有效。

4、综上,车子不过户但写了合同的,合同有效。

三、车辆过户是否需要买卖合同?

关于汽车买卖合同是有效的,也是合法的。但是合法是合法,不过很麻烦,我国汽车以登记为准,如果是出现什么事故的,还是由登记上的人来承担车主责任,对卖车人很不利。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不存在法律规定的合同无效的情形,合同即是合法有效的。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四、车卖了没过户签协议书了可以吗?

可以

车子没过户签订协议可以。卖车没过户有协议可以有效,车辆买卖以交付的时候发生效力。但是二手车不办过户,只签协议存在着法律风险。

五、二手车商不签合同违法吗?

肯定不合理,合同就是有效的法律依据来保护双方的利益。

这个买卖协议是具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护。但是二手车不办过户,只签协议存在着法律风险。协议是有效的,但是车不过户可能会对以后的所有权归属产生纠纷,建议还是及早办理过户。车辆转手后未过户,出了事故由车主承担责任,即车辆管理所登记的姓名。1、《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办法》第14条,车辆买卖后,要在所有权转移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过户手续。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31条规定,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驾驶员无法承担责任的,由车主承担相关赔偿责任。3、《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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