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企业的成本与工程结算的关系?
工程结算是工程施工的备抵科目,若工程施工大于工程结算,则差额反映已完工未结算的部分,在资产负债表中存货科目下列示,反之则差额反映已结算未完工的部分。
工程施工可以称为合同成本,是归集的企业施工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各项成本,主营业务成本后者可以称为合同费用,是根据施工进度确定的金额。
工程结算和主营业务收入在工程未完工时往往不一致,主要是建设单位在结算款上有所保留,使的工程结算小于主营业务收入额。
二、合同履约成本与工程施工区别?
合同履约成本指的是履行合同上面的约定所需要消耗的资金,也就是说按照合同上的约定去执行所需要消耗的成本。合同履约成本根据实际情况可大可小。工程施工指的是在某项工程进行施工的行为,也就是说针对于建设项目的工程进行施工的行为。工程施工可能需要消耗大量的财力、物力和人力。
三、工程施工合同成本与主营业务成本的关系?
对于施工企业来说,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进行新建、扩建、改建的活动。工程施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属于损益类科目。
工程施工下设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等四个明细。按照形象进度结转工程施工,工程施工借方余额为未完施工,表示暂时没有相应收入的成本。如果工程施工全部结转,则余额为零。工程施工余额不可能在贷方。
工程施工核算企业(建造承包商)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可按建造合同,分别"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合同毛利"进行明细核算。
工程施工的主要账务处理:
1、企业进行合同建造时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以及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临时设施折旧费等其他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发生的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间接费用,借记本科目(间接费用),贷记"累计折旧"、"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月)末,将间接费用分配计入有关合同成本,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本科目(间接费用)。
2、确认合同收入、合同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
3、合同完工时,应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主营业务成本:按完工进度及成本收入配比的原则来确认结转的成本。
例如:(1)登记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机械作业等
(2) 确认当年的收入和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四、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成本法
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及影响
随着建筑和施工行业的不断发展,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面临着各种挑战和风险。其中,施工企业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就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本文将探讨施工企业如何利用增值税合同成本法来优化管理和降低成本,并分析其对企业的影响。
了解增值税合同成本法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是指施工企业在实施建设工程项目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结合合同约定,对发生的增值税按照成本计算进行征收和退税的一种税务处理方式。该法规定了施工企业在计算增值税时可以减免的成本,从而降低税负。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意义。首先,它为企业提供了一种合规的税务处理方式,避免了违法行为带来的风险。其次,它可以让企业在成本计算中合理减免增值税,降低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盈利能力。同时,它也为企业优化管理提供了一定的参考依据。
施工企业的增值税合同成本计算
施工企业在进行增值税合同成本计算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 合同约定:施工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增值税合同成本的计算方法和减免项目。
- 成本计算: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施工企业需要准确计算增值税的应纳税额,包括纳税基数和税率的确定。
- 减免项目:根据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规定,施工企业可以减免一定的增值税,如原材料采购税额、低值易耗品等。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优势与挑战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为施工企业带来许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挑战。
首先,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盈利能力。施工企业可以通过合理计算和减免增值税,将节省下来的成本用于投资和发展,提升企业竞争力。
其次,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在计算增值税的过程中,企业需要对成本进行详细的核算和管理,从而促进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并为企业的决策提供更准确的数据支持。
然而,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同时也面临一些挑战。首先,企业需要具备一定的财务和税务专业知识,以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其次,由于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规定较为复杂,施工企业需要花费较多的时间和精力来理解和应用。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影响
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对施工企业有着重要的影响。
首先,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从而提高盈利能力。这对施工企业来说非常重要,尤其是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下。
其次,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可以优化企业的管理。在计算和减免增值税的过程中,企业需要进行详细的成本核算和管理,从而提升了企业管理的水平和效率。
此外,增值税合同成本法对企业的业务运作也有一定的影响。企业需要根据合同约定和相关法规要求,准确计算和申报增值税,避免引发税务纠纷和不良影响。
结论
综上所述,增值税合同成本法的应用对施工企业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提高盈利能力,优化企业的管理水平,并对企业的业务运作产生影响。然而,企业在应用增值税合同成本法时需要注意相关合同约定和法规要求,确保计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五、施工合同与施工合同文件区别?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两种不同的合同形式,存在一定的区别。
1. 定义: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建筑工程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约定承包商负责完成建筑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承包商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约定承包商负责完成建设工程施工任务的合同。
2. 适用范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土建结构、装修、给排水、电气、暖通等方面的工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包括建筑、市政、电力、交通、水利等方面的工程。
3. 合同内容: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除了包括施工范围、工程量、工程进度、质量要求、工程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外,还会根据具体项目的特点,增加相关的特殊条款。
4. 监理要求: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一般要求承包商配合建设单位的监理工作,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般要求承包商与建设单位共同配合监理机构的监督和检查。
5. 法律依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具体项目的差异,上述区别并不是绝对的,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合理约定。
六、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成本
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成本的重要性
工程施工企业是建设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各种规模的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在工程施工企业与业主签订合同后,履约成本成为企业关注的重要指标之一。履约成本的高低直接影响着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
1. 履约成本的定义
履约成本是指工程施工企业在完成合同任务的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材料成本、设备成本、管理成本等。履约成本是工程施工企业在合同履行中必须支付的费用,也是企业完成工程任务所必须承担的费用。
2. 履约成本对企业盈利能力的影响
履约成本直接影响着工程施工企业的盈利能力。当履约成本过高时,企业盈利能力将受到较大影响。高履约成本意味着企业需要支付更多费用才能完成合同任务,从而降低了企业的利润空间。而低履约成本则可以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使企业在同行业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
在竞争激烈的建筑市场中,企业的盈利能力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基础。通过控制履约成本,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增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因此,工程施工企业需要重视履约成本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履约成本。
3. 降低履约成本的策略
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通过以下策略降低履约成本:
- 合理策划工程进度:合理的工程进度能够最大程度地提高施工效率,减少项目延期的风险。通过优化工程进度,减少施工周期,可以减少人工成本和设备租赁等方面的开支。
- 管理人力资源: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避免人力资源的浪费。合理安排工时,提高工作效率,可以降低人工成本。
- 优化材料采购:选择合理的供应商,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获得更好的采购价格。同时,做好材料的储存管理,减少材料的浪费和损耗。
- 设备资源的合理利用:合理规划设备的使用,确保设备在合同期限内得到充分利用。避免设备空置和闲置,减少设备租赁成本。
- 科学管理成本:建立有效的成本管理制度,规范成本核算和使用,防止成本的滥用和浪费。通过科学的成本管理,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企业的管理成本。
通过以上策略的综合应用,工程施工企业可以降低履约成本,提高盈利能力。同时,良好的履约成本管理还能够提高企业形象,增强与业主之间的合作信任。
4. 案例分析
某工程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积极控制履约成本,取得了显著的效果。
首先,企业对工程进度进行了合理策划,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执行。通过科学的施工组织和管理,工程进度得到了有效控制,避免了延期等不良情况的发生。
其次,企业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下了较大功夫。通过科学合理地安排施工人员的工作,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人工成本。
此外,企业还加强了与材料供应商的合作,选择了优质的材料供应商,并与其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通过精益求精的材料管理,企业成功降低了材料成本。
最后,企业加强了成本管理和控制。建立了科学的成本管理制度,对各项成本进行了严格核算和监控。通过合理的成本管理,企业成功降低了管理成本,提高了盈利能力。
5. 结论
工程施工企业合同履约成本的控制对于企业的盈利能力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企业应该意识到履约成本的重要性,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履约成本。通过合理策划工程进度、合理管理人力资源、优化材料采购、合理利用设备资源和科学管理成本等策略的综合应用,工程施工企业可以提高自身盈利能力,增强在市场中的竞争力。
同时,工程施工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履约成本管理计划,并不断进行评估和改进。只有不断优化履约成本管理,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七、施工企业成本核算归集?
1.“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月末终了时,对于外购的材料物资,在没有与外部供货商确认材料的最终数量及货款总额时,按材料员的收料单做暂估,账务处理为: 借:工程施工—某单项工程—合同成本 贷: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与供货商结算后,暂时没有支付现款时,将“暂估应付款”调入“应付工程款”科目中,凭购销双方确认后的结算单及合同作如下账务处理: 借:应付账款—暂估应付款 贷:应付账款—应付工程款 (三)坏账准备 本科目核算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本科目下设“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两个二级科目,分别计提。坏账准备按 “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中扣出“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往来”的期末余额为提取基数,计提比例为0.5%,计算公式为: 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0.5% 坏账准备/其他应收款=(“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其他应收款/内部单位往来”期末余额)] 0.5% 坏账准备按年计提,采用备抵法计提。计提时,借:管理费用或间接费用 贷:坏账准备。当企业本期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大于已提取坏账准备的账面余额时,应按其差额进行补提;当应提取的坏账准备小于已提取的账面余额时,其差额用红字做上述分录进行冲销。 (四)工程结算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2、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工程施工合同完工后,将本科目余额与相关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工程施工”科目。 3、本科目按工程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已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的价款。 (五)工程施工 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实际发生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本科目应设置以下两个明细科目: 1、合同成本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一般包括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等。该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 2、合同毛利 本科目核算各项工程施工合同确认的合同毛利。 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本科目(合同成本),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等科目。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合同毛利)科目。 合同完工结清“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账户时,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本科目。 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六)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1、这两个科目分别核算施工企业的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 2、按规定确认工程合同收入和工程合同费用时,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当期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合同完工确认工程合同收入、费用时,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后的余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实际合同总收入减去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后的余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3、这两个科目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4、期末,应将这两个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这两个科目应无余额。 (七)存货跌价准备 1、本科目核算施工企业提取的存货跌价准备。 2、在本科目下设置“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明细科目,核算工程施工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 3、如果合同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建筑施工单位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 合同完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时,企业应转销合同预计损失准备,按照确认的工程合同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按确认的工程合同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按其差额借记或贷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同时,按相关工程施工合同预计损失准备,借记“存货跌价损失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贷记“管理费用”科目。 4、各所属单位应按施工合同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 5、期末,“存货跌价准备—合同预计损失准备”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完工工程施工合同已计提的损失准备。 四、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的统一规定 (一)工程成本费用归集 1、在“工程施工”科目下设置“合同成本”明细科目,归集和核算各项施工合同发生的实际成本。该明细科目应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进行归集和核算。 (1)成本核算对象:一般应以独立的工程合同所确定的项目为成本核算对象;在同一施工现场、同一项目部管理、工程开、竣工时间相差不大的条件下,也可两个或多个工程项目合并确定为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项目: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用。 2、属于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和其他直接费等直接成本费用,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 3、间接费用指各施工单位(项目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项目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四险一金”等。 间接费用应按施工单位及项目管理部和间接费用类别归集核算,月度终了再以该项目部所管理的各个工程项目的统计完成量为分配基数,分配计入有关项目的工程成本。 4、会计核算: (1)项目施工发生的各项费用,借记“工程施工—某工程—合同成本—成本项目”科目,或“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原材料”、“银行存款”等科目。 (2)月度终了,分配间接费用,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科目,贷记“工程施工—间接费用”科目。 (二)在施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 1.按月编制《在施工程收入、成本、税利结转表》,表内指标的填列方法如下: (1)建筑业总产值:以统计部门报出的自行完成工作量为准; (2)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以统计部门报出的分包完成工作量为准; (3)主营业务收入:根据“建筑业总产值”加上“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之和确认。 (4)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即“建筑业总产值”,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应付分包工程款”之差确认。 (5)合同毛利率:根据编制“施工图预算合同毛利率测算表”(详附表)或根据项目工程经济责任考核(承包)指标即:(上缴管理费率+营业税金及附加),并按谨慎性原则确定。合同毛利率不得确认为负数,且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动。 (6)合同毛利: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乘以“合同毛利率”确认。 (7)合同成本: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合同毛利”之差确认。 (8)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乘以税费率确认。 2、会计核算: (1)根据“自行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建设单位)”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 (2)根据“应付对外分包工程款”,借记“应收账款—应收工程款—(建设单位)”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款—(对外分包单位)”科目; (3)根据“主营业务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根据确认的“合同毛利”,借记“工程施工—合同毛利”科目;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减去“合同毛利”之差,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 (4)根据“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应交税金—(税种)”科目;贷记“其他应交款—(附加费类别)科目。 (5)期末,结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借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本年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主营业务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和“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科目。
八、施工企业的成本费用有哪些?施工企业的成本费?
可以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他费用
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直接费的内容如下:
1.人工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包括副食品补贴、煤粮差价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2)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期间的工资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由行政直接支付的病(六个月以内)、产、婚、丧假期的工资,徒工服装补助费等。
(3)生产工人工资附加费,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支付生产工人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
(4)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防署降温费等。
2.材料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可以分为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其他费用
直接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组成
直接费的内容如下:
1.人工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直接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津贴及属于生产工人开支范围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
(1)生产工人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质的津贴(包括副食品补贴、煤粮差价补贴、上下班交通补贴等)。
(2)生产工人辅助工资,指开会和执行必要的社会义务时间的工资,职工学习、培训期间的工资,调动工作期间的工资和探亲假期的工资,因气候影响停工的工资,女工哺乳时间的工资,由行政直接支付的病(六个月以内)、产、婚、丧假期的工资,徒工服装补助费等。
(3)生产工人工资附加费,指按国家规定计算的支付生产工人的职工福利基金和工会经费。
(4)生产工人劳动保护费,指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购置费、修理费和保健费、防署降温费等。
2.材料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材料、构配件、零件和半成品的用量以及周转材料的摊销量按相应的预算价格计算的费用。
3.施工机械使用费,指列入概预算定额的施工机械台班量按相应机械台班费定额计算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施工机械安、拆及进出场费和定额所列其他机械费。
4.其他直接费,指概预算定额分项定额规定以外发生的费用,内容包括:
(1)冬雨季施工增加费。
(2)夜间施工增加费。
(3)流动施工津贴。
(4)因场地狭小等特殊情况而发生的材料二次搬运费。
(5)生产工具用具使用费,指施工、生产所需不属于固定资产的生产工具,检验、试验用具等的购置、摊销和维修费,以及支付给工人自备工具的补贴费。
(6)检验试验费,指对建筑材料、构件和建筑安装物进行一般鉴定、检查所发生的费用,包括自设试验室进行试验所耗用的材料和化学药品费用等,以及技术革新和研究试验费。不包括新结构、新材料的试验费和建设单位要求对具有出厂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验、对构件破坏性试验及其他特殊要求检验试验的费用。
(7)工程定位复测、工程点交、场地清理费用。
间接费的构成及计算
间接费是指虽不直接由施工工艺过程所引起,但却与工程总体条件有关的为组织施工进行经营管理,以及间接为建筑安装生产活动服务的各项费用。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建筑安装工程间接费是指虽不直接由施工工艺过程所引起,但却与工程总体条件有关的为组织施工进行经营管理,以及间接为建筑安装生产活动服务的各项费用。
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费用组成。
1.企业管理费
(1)企业管理费的构成
企业管理费是指施工企业为组织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它包括:
1)管理人员的基本工资、工资性补贴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福利费。
2)差旅交通费,是指企业职工因公出差、工作调动的差旅费,住勤补助费,市内交通及误餐补助费,职工探亲路费,劳动力招募费,离退休职工一次性路费及交通工具油料、燃料、牌照、养路费等。
3)办公费,是指企业办公用文具、纸张、账表、印刷、邮电、书报、会议、水、电、燃煤(气)等费用。
4)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是指企业属于固定资产的房屋、设备、仪器等折旧及维修等费用。
5)工具用具使用费,是指企业管理使用不属于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家具、交通工具、检验、试验、消防等的摊销及维修费用。
6)工会经费,是指企业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工会经费。
7)职工教育经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学习先进技术和提高文化水平按职工工资总额计提的费用。
8)劳动和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支付离退休职工的退休金(包括提取的离退休职工劳保统筹基金)、价格补贴、医药费、易地安家补助费、职工退职金、6个月以上的病假人员工资、职工死亡丧葬补助费、抚恤费,按规定支付给离休干部的各项经费。
9)职工养老保险费及待业保险费,是指职工退休养老金的积累及按规定标准计提的职工待业保险费。
10)保险费,是指企业财产保险、管理用车辆等保险费用。
11)税金,是指企业按规定交纳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及土地使用税等。
12)其他,包括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业务招待费、排污费、绿化费、广告费、公证费、法律顾问费、审计费、咨询费等。
(2)企业管理费的计算
企业管理费与财务费用、其他费用一并构成间接费,采用费率形式计算。建筑工程以直接工程费为计费基数,安装工程以人工费为计费基数。
2.企业财务费用
(1)财务费用的构成
财务费用是指企业为筹集资金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企业经营期间发生的短期贷款利息净支出、汇兑净损失、调剂外汇手续费、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企业筹集资金发生的其他财务费用。
(2)财务费用的计算
财务费用是间接费的内容之一,与企业管理费和其他费用构成间接费按费率一并计算,其计算方式与企业管理费相同。
3.其他费用
(1)其他费用的构成
其他费用是指按规定支付的定额编制测定费、工程投标管理费以及上级管理费等。
(2)其他费用的计算
其他费用与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一起组成间接费内容,按一定费率一并计算。
九、劳务施工合同的成本有哪些?
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你问的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包括哪些内容,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一、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接费用包括四项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
1、耗用的材料费用: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耗用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形成工程实体的原材料、辅助材料、构配件、零件、半成品的成本,以及钢模板、木模板、脚手架等的摊销费用、租赁费用。
2、耗用的人工费用:主要包括从事工程建造的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职工福利费等职工薪酬。
3、耗用的机械使用费:主要包括施工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自有施工机械所发生的机械使用费、租用外单位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和施工机械的安装、拆卸和进出场费等。
4、其他直接费用: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三项直接费用以外的其他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费用。主要包括有关的设计和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点交费用、场地清理费用等。
十、承揽合同与施工合同区别?
承揽合同和施工合同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区别:合同性质: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施工合同是发包人与承包人因工程建设而签订的合同,包括建筑、安装等工程。合同内容:承揽合同的内容包括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等。而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工程款支付等条款。合同目的:承揽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满足定作人的特定需求,承揽人提供工作成果给定作人。而施工合同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通过承包人的工作成果达到特定的工程目标。合同风险: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承担的风险主要来自于自身的工作能力和技术水平,以及定作人提供的工作条件和报酬等。而施工合同中,发包人承担的风险主要来自于工程本身的风险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变化等,承包人承担的风险相对较小。合同管理:承揽合同的管理主要依靠承揽人的自我管理和与定作人的协商沟通。而施工合同的管理需要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参与,包括工程计划、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管理。总之,承揽合同和施工合同在性质、内容、目的、风险和管理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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