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企业会计科目工程结算科目的设置?
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往来单位/项目核算) 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会计科目的设置基本与其他行业的科目设置相差不大。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特殊性,与广大生产型企业有很大的区别。特别是在成本核算和收入的确认上,和产品销售企业有很大的不同。本帖只在此探讨建造合同法准则中规定建筑施工企业的会计业务处理,与生产性企业相同的核算不在此做探讨。 (一)工程施工 相当于生产企业的“生产成本”科目。主要核算各项目成本及毛利。下面设置“合同成本”和“毛利”两个二级明细科目。 1、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核算工程合同成本 在合同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分包成本(项目/部门核算) (6)间接费用 间接费用下设下列明细科目 管理人员工资(项目/部门核算) 职工福利费(项目/部门核算) 固定资产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低值易耗品摊销(项目/部门核算) 办公费(项目/部门核算) 差旅费(项目/部门核算) 财产保险费(项目/部门核算) 工程保修费(项目/部门核算) 排污费(项目/部门核算) 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检验试验费(项目/部门核算) 外单位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整理及零星运费(项目/部门核算) 材料物资盘亏及毁损(项目/部门核算) 取暖费(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工程施工-毛利,核算工程毛利 具体的设置根据企业需要选择,不一定非要设置这些会计科目。特别是间接费用,有些不需要的可以不予以设置。 (二)机械作业 该科目主要是针对建筑企业有单独的设备管理部门为各项目提供设备发生的费用及内部结算的台班的核算。相当于制造待业的“辅助生产成本”科目。有条件的单位,可以针对本公司的设备设置单机核算,准确核算每台大型或者主要设备每个台班的耗用成本。 通常情况下,应当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工资及附加(部门/设备核算) 燃料及动力(部门/设备核算) 折旧费(部门/设备核算) 配件及修理费(部门/设备核算) 间接费用(部门/设备核算) (三)应收账款 1、应收工程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根据工程进度报表或者结算的应收账款 2、应收销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施工企业应收产品销售货款 3、应收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根据合同及结算业主暂扣的工程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四)应付账款 1、应付购货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购货款、设备款等。 2、应付分包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工程款 3、暂估应付款(往来单位核算)核算暂估入账的款项(包括材料暂估入账及分包工程款的暂估入账)。 4、应付质保金(往来单位核算)核算应付分包单位的质保金,最好设置有到期日。 (五)工程结算(往来单位/项目核算) 核算根据业主进度报表签证资料或者工程结算的款项。 (六)主营业务收入(手工账可不用以下明细科目,只需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即可) 1、目标成本 目标成本下设置以下明细科目 (1)人工费(项目/部门核算) (2)材料费(项目/部门核算) (3)机械使用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其他直接费(项目/部门核算) (5)间接费用(项目/部门核算) 2、税金(项目/部门核算) 3、劳动保护费(项目/部门核算) 4、公司管理费(项目/部门核算) 5、公司利润(项目/部门核算) 其他会计科目的设置基本与其他行业的科目设置相差不大。
二、建筑施工企业可以不用工程结算、合同成本、合同毛利这三个科目吗?
根据新收入准则,已经取消了建造合同收入,所以现在不用工程结算、合同成本、合同毛利三个科目
三、合同结算科目账务处理?
实际发生工程成本时
借:合同履约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
确认收入、结转成本时
借:合同结算——收入结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合同履约成本
如果没有“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那么这里就应该是“合同资产”科目。
所以“合同结算——收入结转”本质上是合同资产。
取得收款权利时
借:应收账款
贷:合同结算——价款结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没有“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那么这里就应该是“合同负债”科目。
所以“合同结算——价款结算”本质上是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已经取得收款权,尚未交付商品
建筑施工周期相对较长,要按履约进度确认收入,而非交付商品时才确认收入。
实际结算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综上,合同结算真的是个好科目,为施工企业会计节省了大量时间和精力。
四、施工企业收到的工程结算款计入什么科目?
“工程施工”相当于“生产成本”属于成本类科目,“工程结算”这个科目是企业向业主办理工程价款结算,按应结算的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工程结算”与“工程施工”在资产负债表当中没有固定的表示项目,它们分两种情况计入资产负债表。
“工程结算”科目是由于施工企业的工程工期一般都比较长,根据工程施工合同的完工进度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时一般还不具备收入确认的条件,因此不能像一般企业那样直接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进行核算,而是把“工程结算”科目作为“主营业务收入”的过渡替代科目进行核算,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上。
向业主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单办理结算时,按结算单所列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工程结算”科目。扩展资料成本类科目是反映成本费用和支出的,用于核算成本的发生和归集情况,提供成本相关会计信息的会计科目。
对成本费用和支出的不同内容进行分登,可以分为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研发支出和工程施工。
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买单位收取的款项,包括应由购买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负担的税金、代购买方垫付的各种运杂费等 。
五、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
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
在建筑工程中,施工方和业主之间的合同一直是保障双方权益的重要文件。而在合同中,涉及到结算方式的规定尤为重要。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不仅是对合同的约定和承诺,更是维护工程质量和推动合作发展的一种方式。
无论是业主还是施工方,都希望工程能够按照预期进行,并且能够顺利地进行结算。因此,在签订合同时,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施工方在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时,意味着他们将按照合同规定的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并在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这样的承诺不仅能够保障业主的利益,也能够确保施工方得到应有的报酬。双方能够在清晰明确的合同约定下进行合作,避免了产生利益纠纷的可能性,提高了双方的合作效率。
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中,一般会明确规定结算方式,并具体说明了结算的依据和标准。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意味着他们将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进行操作,确保结算的公平和准确。
合同对结算方式的规定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 支付方式:合同中会规定款项的支付方式,例如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等。
- 结算周期:合同中会约定结算的时间,一般是在工程完工后的一定时间内。
- 结算依据:合同中会明确结算的依据和标准,例如工程量清单、合同价款等。
- 结算方式:合同中会具体说明结算的程序和流程。
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就是要求他们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和结算周期进行结算,并以合同规定的依据和标准进行计算和核算。这样能够确保结算的公平和透明,避免因为结算方式不合理而引发的纠纷。
维护工程质量的重要性
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不仅是维护业主权益的一种方式,更是维护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要保证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施工,才能够顺利地进行结算。
施工方在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时,意味着他们将全力以赴地完成工程,保证工程的质量和进度。他们将按照合同约定的施工标准和质量要求进行操作,确保工程的质量符合业主的期望。
维护工程质量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工程质量过硬,才能够提高工程的使用寿命,减少维修和改造的次数,从而节省了业主的经济成本。而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能够督促他们加强质量管理,确保工程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为业主提供满意的工程成果。
推动合作发展的重要方式
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不仅是对业主的承诺,更是对双方合作发展的一种方式。合同约定了结算的具体方式和条件,能够为双方提供一个公平、公正的合作环境。
合同是双方达成一致的重要依据,能够规范双方的行为和责任。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意味着他们将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约定,不会擅自改变或者违反合同的内容。
这样的方式有助于激发双方的积极性和合作意愿,推动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默契合作和良好沟通。通过遵守合作方的承诺,双方能够达到互利共赢的目标,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结语
施工方承诺结算按合同结算,是建筑工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这不仅是对合同的约定和承诺,更是维护工程质量和推动合作发展的重要方式。双方在合作中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操作和结算,能够确保业主的利益,提高工程的质量,推动双方的合作发展。
六、工程施工合同对结算方式无约定怎么结算?
您好!在没有证据和事实推翻合同约定时,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结算工程款。当事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不同的结算方式,会导致不同的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中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款,在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过程中,没有发生合同修改或者设计变更的情况,就应当依照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结算工程款。因为当事人之间约定以固定价方式结算工程款,属于合同的权利义务条款,对双方都应具有法律约束力。在没有证据和事实推翻合同约定时,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一方当事人抛开合同约定的包干总价,提出对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不应予以支持。如能提供更多信息,则可给出更为周详的法律意见。
七、施工合同中有哪些竣工结算的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关于竣工结算的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人认可后28d内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协议书约定的合同价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之后,发包人在其后的28d内进行核实、确认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结算。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d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如果发包人在28d之内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竣工结算价款,从第29天起按承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支付拖欠工程款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八、合同结算二级科目是什么?
因为合同结算和实际确认的收入并不一定就相同,所以要设置这两个科目,这两个科目都是“合同结算”科目的二级明细科目,“合同结算—价款结算”科目反映定期与客户进行结算的金额;“合同结算—收入结转”科目反映按履约进度结转的收入金额。
二级科目是计算机管理类目,一般隐藏在一级科目的工程造价中。
九、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结算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结算单的解决方案
在建设工程领域,合同属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约定的重要文件,它规范了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项事宜,包括工期、质量、设计变更等方面的要求。然而,有时候在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却没有明确约定结算单的要求和流程,这给工程进展和费用结算带来了困扰。
无结算单的问题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结算单,主要有以下几个问题:
- 无法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结算单作为衡量工程进展的重要依据,可以清晰地反映出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等情况。若合同中未明确要求结算单,业主和承包商将无法及时了解工程进展情况,进而无法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 费用结算不透明:无结算单意味着缺乏明确的费用结算细则,难以对工程费用进行监督和控制。这将增加工程成本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双方产生争议。
- 工程质量难以评估:结算单中通常包含了工程质量检验的结果,可以作为评估工程质量的依据。若无结算单,无法清晰地了解工程质量,给工程验收和保修期等环节带来不便。
解决方案
针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结算单的问题,我们提出以下解决方案:
1. 补充约定结算单的内容和要求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或书面沟通的方式,明确约定结算单的内容和要求。结算单应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费用及支付方式、工程质量评估等细则,确保双方对结算单的理解一致,避免后期出现纠纷。
2. 加强工程进度和费用的监督
对于没有明确结算单的合同,业主和承包商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加强工程进度和费用的监督,例如每月进行工程进展汇报和费用明细报告,定期召开工程会议等。通过加强沟通和监督,可以避免因无结算单而带来的不便。
3. 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评估
工程质量是建设工程的核心问题,即使没有结算单,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定期进行工程质量评估。可以聘请第三方质量监督机构或专业人士对工程进行质量检验,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约定要求。
4. 尽早解决合同纠纷
如果双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出现纠纷,应尽早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及时解决合同纠纷可以避免问题进一步恶化,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
结论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结算单可能给工程进展和费用结算带来一系列问题,但通过补充约定结算单的内容和要求、加强监督、定期进行质量评估以及尽早解决合同纠纷等措施可以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合同当事人应当共同努力,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十、施工结算都会做到合同价吗
施工结算都会做到合同价吗
在建筑和工程行业中,施工结算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施工结算是指根据合同约定,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和支付,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然而,很多人对于施工结算的具体内容和过程存在一些疑问,特别是关于是否能做到合同价的问题。本文将揭示施工结算的实际情况,探讨施工结算是否能够做到合同价。
首先,需要了解的是,施工结算并不是简单地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进行支付的。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很难做到百分之百按照合同价进行结算。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变更和调整,例如材料价格的波动、工程量的调整、工期延误等,这些都会对施工结算产生影响。
对于材料价格的波动,一方面是由市场供求关系所决定的,另一方面也与各种政策因素有关。特别是在建筑材料价格比较波动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结算时就需要根据实际的材料价格进行核算,可能会与原始合同价有一定的差距。
此外,工程量的调整也是影响施工结算的因素之一。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多种原因,工程量可能会发生变化。例如,设计方案的调整、工程施工的协调等。这些都会对施工结算产生影响,可能导致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价有所偏差。
同时,工期延误也是一个常见的问题。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例如天气因素、人力资源问题等,导致工期无法按照原定计划进行。这种情况也会对施工结算产生影响,可能导致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价有所差异。
然而,虽然施工结算不能百分之百做到合同价,但在实际操作中,相关方仍会尽力确保结算金额尽可能地接近合同价。一方面,施工单位会进行精确计算,尽量减少误差。另一方面,合同中通常会对施工结算的调整因素进行明确规定,以确保结算金额的合理性。
此外,施工结算还会涉及一些其他的因素。例如,质量验收、经济补偿、工期赔偿等。这些都是需要考虑的问题,会对最终的结算结果产生影响。
综上所述,施工结算并不能完全做到合同价,各种因素可能导致最终结算金额与合同价有所差异。但施工单位会进行精确计算,尽量减少误差,并确保结算金额与合同约定相符。同时,合同中也会明确规定结算的具体内容和调整因素,以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因此,对于施工结算中是否能做到合同价这个问题,我们的回答是,施工结算不能百分之百做到合同价,但会尽力确保结算金额尽可能地接近合同价,并确保结算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在进行施工结算时,双方应保持沟通和协商。如果发现结算金额与合同价有较大的差异,应及时与对方进行沟通,找出问题的原因,并尽快解决。只有通过平等、公正的沟通,才能达成双方满意的结算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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