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21 0:33 点击:2
按我国从2000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买卖正处于流通状态的人民币属于违法行为,但纪念币和已经退出流通领域、不再作为货币流通的人民币,作为收藏品进行买卖交易,条例没有限制,是合法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二十五条 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纪念币的买卖,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四项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买卖虚拟货币是合法的,虚拟货币在国内是合法存在的,但如果利用虚拟货币从事非法的活动那就是违法的,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为非法经营罪。 我国《刑法》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个人收藏是合法的,如果倒卖人民币就是违规。
《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
人民币作为国家法定货币,具有很高的权威性。买卖流通人民币、炒作错版币等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
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及有损害人民币行为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给予处罚
该条款规定的处罚措施为“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发布虚假违法广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买卖纪念币不犯法,是法律允许的,纪念币不仅具有法定货币的性质,有法定面值、具有支付和储存职能,还具有纪念意义收藏品的职能,因此具有收藏价值,所以一经发行即进入收

个人挖取虚拟币暂时不犯法,但已经在准备立法了。
虚拟货币“挖矿”等相关业务行为将定罪量刑,立法处罚,大势所趋。随着国家发改委、央行等10余个部委联合发布通知,对虚拟货币“挖矿”和交易炒作进行全面整治和打击,之前预警“一刀切”政策明确落定。虚拟货币“挖矿”定性为违法,成为不争事实,罪责难逃,相关的法律将逐步完善,对于影响恶劣、情节严重的行为,定罪加以规制,量刑处罚即将到来。
任何以虚拟币结算都是犯法的
中国各大银行公告,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严重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坚决不开展、不参与任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活动,坚决不为虚拟货币提供账户开立、登记、交易、清算、结算等任何金融产品和服务。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将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用于虚拟货币的交易资金充值以及提现、购买或销售相关交易充值码等活动,不得通过在国内银行开立的账户划转与虚拟货币交易相关的资金。
野生骆驼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买卖是犯法的。
正常买卖海螺不犯法,但海螺的品种有70多万,卖的时候还需注意甄别一下是不是保护品种,如果不小心将保护品种的海螺卖出去了,那么你就违法了。
人工珊瑚买卖合法,天然珊瑚买卖违法。在我国,红珊瑚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买卖红珊瑚将触犯刑法。
禁止改变自然保护区内海岛的海岸线。禁止采挖、破坏珊瑚和珊瑚礁。禁止砍伐海岛周边海域的红树林。保护海岛的自然资源、自然景观以及历史、人文遗迹。
买卖奴隶不犯法。这里我们所说的买卖奴隶是在特定的历史时期。现在我们国家没有奴隶,自然而然就没有什么奴隶买卖的事。但在奴隶社会时期,奴隶主是可以买卖奴隶的,也就是说那个时候是允许奴隶买卖的,就是说奴隶买卖是不犯法的。所以说,买卖奴隶不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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