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自查自纠情况的报告
:2026-02-26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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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化解虚拟货币“挖矿”活动风险、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根据[上级单位/监管部门名称,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等]下发的相关通知要求,我单位(或公司/地区)高度重视,迅速行动,立即组织开展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全面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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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周密部署自查工作
我单位深刻认识到,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具有能耗高、碳排放量大、存在金融风险等严重危害,与我国“碳达峰、碳中和”的战略目标以及高质量发展要求背道而驰,为此,我们第一时间成立了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虚拟货币挖矿自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详实的自查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分工、排查范围、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自查工作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做到全面覆盖、精准排查。
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摸清底数
本次自查工作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 硬件设备排查: 对本单位(或公司/地区)内所有服务器、计算机、专用矿机等计算设备进行全面清查,核对其用途、数量、运行状态及能耗情况,重点排查是否存在用于虚拟货币“挖矿”的高性能显卡(GPU)、ASIC矿机等专用设备。
- 网络流量分析: 调取网络日志和流量数据,分析是否存在指向境外主流“挖矿”矿池(如Poolin, F2Pool等)的异常、高频连接,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单位网络资源进行“挖矿”的隐蔽流量。
- 软件系统审查: 对内部服务器和工作站的操作系统、进程列表、任务计划、运行脚本等进行深度扫描,排查是否存在植入“挖矿”木马病毒、恶意脚本或未经授权的“挖矿”软件。
- 人员行为核查: 通过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了解IT运维人员及其他关键岗位人员的工作职责,核查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架设“挖矿”设备或利用公共资源进行“挖矿”的行为。
- 对外合作审查: 检查是否存在与外部机构或个人合作,以“数据中心合作”、“算力租赁”等名义,变相参与或为虚拟货币“挖矿”提供便利的情况。
自查结果:总体可控,风险清零
经过为期[一周/一个月]的全面、深入、细致的自查,我单位(或公司/地区)虚拟货币“挖矿”活动自查情况如下:
- 总体情况: 经排查,我单位(或公司/地区)内部未发现任何组织或个人利用公共资源、办公场所或设备进行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所有计算设备均用于正常的业务运营、科研生产或公共服务,网络流量、系统软件运行状态均在正常监控范围之内。
- 潜在风险处理: 在排查过程中,我们发现个别老旧服务器存在系统补丁更新不及时、安全策略配置较弱等问题,虽与“挖矿”无关,但属于潜在的安全隐患,对此,我们已立即组织技术力量进行了加固和修复,消除了风险点。
- 员工意识: 通过本次自查工作,进一步提升了全体员工对虚拟货币“挖矿”危害性的认识,强化了合规使用单位资源的纪律意识。
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治理成果
为彻底杜绝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我单位(或公司/地区)将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建立并完善常态化、长效化的监督与防范机制:
- 强化技术监测: 升级网络监控系统,引入具备“挖矿”行为特征识别能力的AI引擎,对网络流量、系统资源占用进行7×24小时实时监测,一旦发现异常,立即报警并溯源处置。
- 完善管理制度: 修订并发布《信息安全管理办法》等内部规章制度,明确严禁任何形式的“挖矿”行为,并将其纳入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和绩效考核,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 加强宣传教育: 定期开展网络安全和防范虚拟货币“挖矿”的专题培训,通过内部邮件、公告、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持续向全体员工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风险知识,筑牢思想防线。
- 落实主体责任: 明确各部门负责人为信息安全第一责任人,将防范“挖矿”活动的责任层层压实,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本次虚拟货币“挖矿”自查工作,全面摸清了我单位(或公司/地区)的相关情况,有效排除了潜在风险,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决贯彻国家政策方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持续巩固自查自纠成果,不断提升技术防范和管理水平,坚决维护好清朗的网络空间和经济金融秩序,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