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份合同均有效,只是你和原公司均已无法继续履行第一份劳动合同了,双方应当协商解除第一份合同,结清余款。如果不是因为两家公司同属一个集团,那么新的那份合同那家公司招用合同未到期的劳动者,可能面临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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