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劳动合同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平等协商一致情况签订的劳动合同,那么是不能直接作废的,必须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办理离职手续,才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书,在不平等情况下,甚至是用人单位强迫劳动者签合同的,那么反映到劳动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可以直接作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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