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会是如何组成?

59 2024-03-04 00:34

  居委会一般由1名主任,2-3名副主任,N位委员组成,各个成员只能不同,分工不同,又相互协调配合。   (一)居委会主任职责   1、带领居委会干部及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把居民区建设成文明区。   2、主持居民(代表)会议和居委会成员会议,讨论重大问题及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措施。   3、组织居委会成员和各工作委员会实施居民会议决议和居民公约。   4、对居委会工作进行总结检查并负责向居民会议报告工作情况。   5、安排并制定措施完成政府临时交办的任务。   6、组织协调居委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处理工作中的矛盾与磨擦,制定合理的工作程序和实施步骤。   7、全面负责居委会的日常工作。   8、检查执行各项制度的情况,总结民居民自治活动经验。   9、召集居民组长听取和认真研究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并及时向政府反映。   (二)居委会副主任职责   1、配合主任带领居民拥护党的领导,响应党的号召,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令,把居民区建设成文明区。   2、协助主任制定年、季月度工作计划和完成工作的措施。   3、组织分管的工作委员实施居民会议的决议和居民公约。   4、负责总结分管方面的工作情况并向居委会进行报告。   5、按照居委会会议的决定完成临时确定的任务,接受主任的委托,召集与主持有关会议。   6、协调分管工作中的关系,处理存在的矛盾,组织有关人员保证完成任务。   7、协助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8、及时向主任反映工作中的问题及居民的意见,要求和建议。   (三)居委会工作任务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佥权益,教育居民屐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2、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公共事业,组织发动社区居民和单位积极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   3、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本居住区的社会单位做好“门前三包”,搞好环境卫生。   4、动员和组织居民维护本居住区的绿地,积极举报并协助有关部门制止损坏、侵占绿地的行为。   5、协助有关部门对本居住区的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制止违法建设。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外来人员管理工作。   7、开展争创文明安全居民委员会活动,动员和组织居民开展群防群冶,维护社会治安。   8、调解民间纠纷,引导居民互相帮助、互相尊重,促进居民团结和家庭和睦。   9、协助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计划生育、优抚求济、青少年教育的工作;积极开展便民利民服务、下岗人员及无业人员就业服务等社区服务工作;维护妇女、儿童、青少年、老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尊老爱幼、助残帮困活动。   10、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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