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筑工地防疫要求?

214 2024-04-09 02:23

  一、编制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有关决策部署,指导常态化疫情防控阶段建筑工地科学精准防控,制订此指南。

  二、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我市范围内所有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工作。

  三、四方责任

  (一)属地街镇管理责任。属地街镇应切实担负起辖区内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管理和督促责任,将建筑工地全数纳入属地疫情防控管理体系,采取针对性防控措施,切实做好辖区内建筑工地的疫情防控管理工作。

  (二)主管部门行业管理责任。建设、交通、水务、园林绿化、房修、拆房等行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加强行业指导和督促检查,协调、协助属地街镇做好建筑工地疫情防控。

  (三)工地参建企业主体责任。建设单位是疫情防控首要责任主体,施工单位是疫情防控直接责任主体,监理单位是疫情防控监督责任主体。参建各方主要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防控责任应落实到具体岗位人员。

  (四)工地现场人员责任。工地内现场所有人员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服从政府部门开展的防控工作,遵守疫情防控对于个人的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样本采集、检测、隔离治疗等防控措施,如实提供有关信息。

  四、应急防控体系

  (一)工地疫情防控小组

  建筑工地应成立工地疫情防控小组,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组长,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关键岗位人员担任组员,专人专岗,明确相应岗位职责,并落实专人对接属地街镇主管部门、新冠肺炎防控办。分包单位应设置专人与疫情防控小组对接,服从工地疫情防控小组的所有涉及疫情防控的管理。

  (二)疫情防控方案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制定建筑工地疫情防控方案,明确人员管理、物资保障、过程实施、应急处置、属地街镇主管部门及新冠肺炎防控办联系人员和联系方式等关键环节。

  五、总体要求

  (一)三色管理

  建筑工地实行三色管理,常态化施工时为绿色工地,当出现流调密接、次密接、出院出舱返回人员回工地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的、出集中隔离点返回工地进行5天居家隔离的,工地赋橙色;当出现核酸阳性、核酸异常、抗原阳性等突发事件时,工地赋红色。

  (二)封闭式管理

  建筑工地实施封闭式管理,尽量减少人员的聚集和流动,应严格做好人员进出登记和流动管理。

  (三)全员定期检测

  建筑工地所有现场人员应全员做好定期检测工作,服从属地街镇核酸检测的具体工作安排且不低于每48小时检测1次的要求,遵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关于抗原检测的具体工作要求。

  (四)值班值守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持通讯畅通,认真开展每日安全巡查,做好巡查记录。

  (五)密切关注形势变化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形势变化,及时根据市委市政府及相关疫情防控主管部门的最新要求,更新完善疫情防控方案。

  (六)及时学习防控要求

  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及时梳理疫情期间相关专题会议精神和管理文件,并做好学习、交底和归档工作。

  (七)全员实名制

  工地应将有劳务或劳动合同关系人员全数录入实名制系统,并对现场人员进退场以及涉疫状态同步在实名制系统中予以更新和标注。

  (八)分区管控

  建筑工地划分为生活区、工作区(含办公区、施工区)、临时隔离区,临时隔离区与住宿区、办公区之间应有明显硬隔离,且应符合消防要求。

  六、人员管理

  (一)人员进场管控

  1.来自(或途经)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体温≥37.3℃的,不得进入建筑工地。健康码为绿码的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进场时进行实时抗原检测,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进场。

  2.工地新进场和返岗人员,应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在进场时进行实时抗原检测,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进场。

  3.居住在工地内临时外出人员、居住工地外通勤人员,每次进入工地时都要查验人员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

  4.上下游产业链企业人员、第三方服务人员、参建方企业人员、小业主代表、政府部门人员等临时到访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时,应持健康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并扫场所码登记,测温<37.3℃。进场后应按照事项(职责)在固定路线和工作区域开展工作,工地应由专人接待,并做好全程活动轨迹记录。

  (二)人员出场管控

  1.绿色工地人员可以在有管控条件下进出工地,出工地要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告。

  2.橙色工地临时隔离区内人员不得外出,临时隔离区外人员如需离开工地,应向工地疫情防控小组报告后方可离开。

  3.红色工地人员实施全封闭管理,除保供人员外非必要不外出。

  4.人员出场后再回工地的,需持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加即时抗原阴性证明。

  (三)现场人员管理

  1.监理单位和总包单位应将所有现场人员全数录入实名制系统,其中务工人员实名制信息中应包括有关的身份信息、核酸信息、抗原检测信息、务工经历、培训经历、工资支付等信息,并与工地信息匹配绑定。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做好“一人一档”,由专人专职负责所有现场人员的健康档案,每人档案应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抵(返)沪时间、交通方式、中转信息、有无与疫区重点人员接触史、健康状况、进退场时间等关键要素信息。

  3.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根据形势变化,及时对所有进场人员进行疫情防控教育交底,教育交底应包括疫情防控对于个人的要求、防疫知识、健康监测、作业、住宿、用餐、出行等具体要求,并做好教育交底记录。

  4.工地人员在人员密集场所活动时均应佩戴N95/KN95口罩。

  5.工地出入口安保人员、食堂采购人员、隔离点管理和送餐人员等风险较高人员对外接触时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七、出入口管理

  (一)设置

  1.出入口应布设场所码,鼓励设置数字哨兵、红外线测温仪或热成像测温仪,应设置通行门闸和视频监控,并且必须保证门闸只能由值守人员开闭,每个出入口应设置专人24小时值守。

  2.出入口应配备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抗原试剂、体温枪、隔离衣或防护服、N95/KN95口罩、消毒湿巾或消毒液、免洗手消毒剂、护目镜等)。

  3.出入口附近应设置车辆进场过渡区。

  (二)管理

  1.值守人员上岗前应经过专门的培训与考核,培训内容应包括:防疫基本知识、人员分类管理要求、防疫用品使用方法、疫情应急处置要求等。

  2.所有外来车辆应先进入过渡区,由专人完成防疫消杀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其中物资材料卸货交接时应尽量避免与工地现场人员直接接触。

  八、生活区管理

  (一)一般要求

  1.生活区内居住人员宜按照300人为一个管理单元网格化分区划块,每个区块中单独设置就餐场所、卫生间和盥洗间等,现场无分割条件的,应分时段分批进行就餐、洗漱等聚集活动。

  2.生活区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基础上,应仅开放一个出入口,设立值班人员,落实进出管理要求。

  3.住宿区集中设置在工地以外的,建设单位、总包单位应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参照本指南关于生活区管理要求,并按社区管理标准服从属地管理安排。

  (二)住宿区管理

  1.住宿区按照人均使用面积≥4㎡要求合理安排住宿人数,且房间应以班组或同行人员为单位进行分配。

  2.工地出入口安保人员、食堂采购人员、隔离点管理和送餐人员等风险较高人员应与其他人员分开居住。

  3.宿舍内禁止人员大量聚集活动,并保持经常性开窗通风。

  (三)食堂管理

  1.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有健康证并持证上岗。

  2.餐具宜采用个人餐具,公用餐具需每次高温消毒。

  3.食堂严禁采购来源不明、野、或无检疫证明的原材料,餐厅严禁生食用品与熟食混用。

  4.食堂提供的食物每餐应留样,留样时间不得低于48小时。

  5.工地应根据食堂大小及就餐人员数量,分批就餐。宜采用分餐制,单人单桌或宿舍内分批用餐,保证就餐时单人独格或采用派餐制度。

  (四)公共卫生间和浴室管理

  1.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应加强卫生管理和内部清洁,及时清除公厕周围露天堆放的杂物等垃圾。

  2.公共卫生间和浴室应加强开窗通风,通风不良的应设置排风扇等机械通风装置。

  3.生活区应尽量配备感应式水龙头及感应式消毒设备,并配备足够的洗手液。

  九、工作区管理

  (一)办公区管理

  1.应优先使用网络办公及电子文件,减少面对面交谈及纸质文件递送。

  2.应严格限制会议人员数量,线下会议不得超过30人,并且入座应间隔1米以上。

  3.会议时间不宜过长,建议控制在30分钟以内。

  (二)施工区管理

  1.应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分区、分班组作业模式,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适当的作业距离。

  2.作业区域的人员以班组为单位,做到作业人员进退场全覆盖全掌控。

  3.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疫情防控落实情况的巡查督查,每日在作业现场巡查督查不少于2次,与作业人员同步上下班。

  4.施工作业尽量安排在露天空旷场所作业,避免或减少有限空间内或聚集作业。

  5.施工升降机轿厢等人员聚集场所,应严格落实卫生消毒制度,且每批运送人员不得超过9人(含司机)。

  十、临时隔离区管理

  (一)加强专项管理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制定临时隔离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要求和应急启用流程,并落实专人负责。

  2.遇到疫情突发事件时,对于核酸阳性、核酸异常、抗原阳性、密接及转运回流人员落实1人1间独立住宿,次密接、返岗和新进场人员按照每人不少于5平方米标准落实住宿,每间不超过4人,尽量分散居住,不同类型人员不得混居。

  3.临时隔离区应由专人值守管理,实施无接触配送三餐及饮用水,收集排泄物并按照涉疫垃圾处置。

  4.在隔离人员离开后立即组织局部消杀,待临时隔离点所有隔离人员离开后进行全面(终末)消毒,确保下次使用安全。

  (二)规范标准设置

  1.建筑工地应提前设置临时隔离区,与住宿区、办公区之间有明显分隔,且保持适当防疫距离。

  2.临时隔离区安置房间数量应满足以下标准:300人以下工地临时隔离区内安置房间不少于2间,300人到1000人工地不少于4间,1000人及以上不少于6间。

  3.现场确实不具备隔离条件的,应制定预案,提前与属地对接落实好工地外相关临时隔离场所。鼓励企业统筹资源,设置企业层面临时隔离区,用于安置承建项目的隔离人员。

  (三)提升基本配置

  1.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确保临时隔离区视频全覆盖,实时掌握临时隔离区内管控情况。

  2.临时隔离区内房间应设置物资缓冲区,所有生活和防疫物资应进行消毒并静置不少于30分钟。

  3.房间内应设有独立卫浴,并应配置床铺、风扇、电源插座及其他必要生活家居用品和消毒液、口罩等基本防疫物资。

  十一、核酸检测(抗原检测)管理

  (一)检测管理

  1.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均应服从属地街镇和属地新冠肺炎防控办关于核酸检测筛查的具体工作安排,包括核酸检测时间、频次、组织和结果获取。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充分利用核酸检测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在属地街镇和属地新冠肺炎防控办筛查的基础上,组织现场人员每48小时核酸检测1次。

  3.建筑工地所有人员均应按照不低于每天1次的频次进行抗原检测。

  (二)组织要求

  1.核酸检测(包括属地安排和自行安排)应上门采样,禁止不同工地人员混合检测。

  2.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统一组织工地所有人员网格化、精细化有序参加采样,避免人群聚集,避免交叉感染。

  3.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落实专人负责抗原检测管理,确保所有人员规范检测。

  十二、消毒管理

  (一)管理

  1.工地疫情防控小组应建立健全预防性消毒管理制度,至少配备1名消毒人员专门负责本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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