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头磋商达成的交易,在取得口头协议后,都应经双方合法代表正式签署书面合同。
合同一般包括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合同的首部,叫约首。它包括合同的名称、合同的编号、缔约日期、缔约地点,缔约双方名称和地址等。 第二部分是合同的主体,叫本文。它载有主要的交易条款。 第三部分是合同的尾部,叫约尾。包括合同的份数以及缔约双方的签字等。合同的内容应该符合政策,条款明确、严密,前后一致并与交易双方达成的条款内容完全一致。有效的合同对双方当事人都有约束力。 合同磋商中构成有效接受必须具备的四个条件: (1)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2)受盘人表示接受,要采取声明的方式; (3)接受的内容要与发盘的内容相符; (4)接受的通知要在发盘的有效期内送达发盘人才能生效;-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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