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签订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合?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六)劳动报酬;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工资支付条例》1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六)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工资支付条例》1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三、实际工资与合同工资不符时以什么为准?
经济补偿金工资按实际支付的应发工资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计算经济补偿金的本人工资,是指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前12个月月平均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各种补贴、津贴、加班费、奖金和特殊情形下支付的工资。劳动者本人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的,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高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平均工资300%支付。四、合同签订与实际工资不符该如何处理?
合同签订的工资与实际支付的工资不符,有两种情况,一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二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
如果是合同工资少于实际发放的工资,说明双方通过协商,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变化,或者因为劳动者的工作量加大,劳动者不会有意见的。单位既然已经向劳动者发放了工资,也不会有什么异议的。这种情况也是合法的,并不违反法律规定。
估计是合同工资多于实际发放的工资,劳动者有异议。如果没有代扣养老保险金、代扣个人所得税等特殊情况以外,用人单位的做法就是违法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足合同上约定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予补足工资,劳动者一可以要求解除劳动合同,二可以向当地劳动管理部门投诉,三可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一定会得到解决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六)劳动报酬;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工资支付条例》15.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一)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三)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五、合同与施工材料不符?
按合同有关要求,合同工程量清单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当然也不能作为材料采购依据(应该说这是施工单位的失误)。
2、你所述在施工过程中甲方逐步确认施工内容,才进行施工,即边设计边施工。造成按照合同清单进行采购材料大量剩余,建议走设计变更处理(因为设计变更是甲方提出的)。
3、报设计变更费用时,把用不到或是用不完的材料全部算进去即可。
六、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工资不符如何处理?
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基数是按照劳动者能够提供工资收入证明的数额来计算的。当劳动者没有证据证明实际收入高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时,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才作为重要甚至是唯一的判定依据。你既然有银行流水记录,那么就已经有了合法有效的证据,完全可以依法维权。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七、劳动合同工资与实际不符,劳动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有没有效,要由仲裁或法院来认定,其他人的认定无效。合同工资与实际上发的工资不符的,如果少了,哪是克扣工资;多了可能是没有什么问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八、loft公寓合同与实际不符?
公寓合同与实际不符合,那就是因房屋买卖违约而产生的退房问题,如果买卖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来处理这个问题。如果没有约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相关问题。但在一般的情况法院是不会支持解除合同。希望回答能够帮助到你。
九、社保的基数与工资不符
社保是指个人在就业过程中,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向社会保障基金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以换取社会保险和社会福利的保障。社保的基数是指作为缴费依据的工资额度,在中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中,社保的基数与工资不符这一现象时有发生。
很多雇员在领取工资时发现,社保的基数与他们实际的工资有所出入。一些人可能会觉得这种情况非常疑惑,因为他们认为社保缴费应该是根据自己的工资来确定的。
造成社保的基数与工资不符的原因有很多种,下面我们来分析一下可能的情况。
1. 社保政策规定
社保政策是由国家制定和规定的,根据不同地区和行业的不同,在社保基数的设定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异。有些地区或者行业可能规定社保基数的上下限,以控制社保费用的支付。所以,即使你的工资高于基数上限,也只能按照上限缴纳社保费用。
此外,社保基数在不同年份也会有调整,根据国家宏观调控和社会需求变化,社保政策可能会对基数进行调整,这也可能导致社保的基数与工资不符。
2. 企业自行决定
一些企业在员工的社保缴纳上可能会有自己的规定,与国家政策存在一定差异。企业可能会根据自身经济情况和发展需求,对社保基数进行调整。这种情况下,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可能是企业内部规定所致。
此外,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可能会将员工的实际工资降低,而将差额作为自己的收入,或者直接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用。这种情况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
3. 数据录入错误
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还有可能是由于数据录入错误所致。社保系统中的数据可能来自于不同部门,存在数据传递和录入的环节,这就给错误的发生提供了机会。如果你发现社保基数与实际工资明显不符,有可能是某个环节出现了错误。
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与人事部门或者社保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和核对,找出问题所在,并尽快进行纠正。
4. 个人自行申报
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有时候也与个人自行申报有关。在个别情况下,个人可能会为了少缴纳社保费用,故意降低自己的工资,从而降低社保基数。这样做虽然可以暂时减轻自己的经济负担,但从长远来看可能会影响到自己的退休金和其它社会福利权益。
如何处理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的情况?
如果你发现自己的社保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可以参考以下建议:
- 与雇主沟通:首先,与你的雇主沟通,询问清楚社保基数确定的准确依据,并确保自己的工资被正确记录。
- 核对数据:核对相关数据,确保社保系统中的信息准确无误。
- 咨询相关部门:如果问题没有解决,可以咨询当地社保行政管理部门,寻求专业意见和帮助。
- 维护自身权益:如果发现企业存在不按照实际工资缴纳社保费用的行为,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总的来说,社保基数与工资不符的情况可能有多种原因,包括政策规定、企业自行决定、数据录入错误或个人自行申报等。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应当及时与雇主沟通,并核对数据,必要时咨询相关部门。维护自身权益是每位参保人的权利和责任。
十、签劳动合同为什么岗位和工资与实际不符?
情况有很多,一般签的是税前的工资,我们实际收到的工资是扣掉各项保险的税金后的工资。
而且在日常工作中,工资还有奖金或考勤制度,有加班工资会高一些,如果经常缺勤,会被扣掉工资,所以,不可能和合同工资完全一致。- 相关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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