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关于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第五项:“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以上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给你安排的工作岗位劳动条件变差或者工薪减少等情况,你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并且可以得到经济补偿。
但是,关于该岗位是否比原先的差,不能凭感觉,要有明确的数据或者事实证明,在劳动争议中,证据相当关键。
所以,在拒签之前建议先明确状况,收集好相关证据证明,否则可能会导致无法获得补偿金。根据法条规定,你自己慎重考虑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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