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空置房物业费减免条例?

152 2024-01-18 18:44

[2005]138号文件第十八条“……空置物业收费由各市价格主管部门根据当地具体情况确定。……”的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住宅小区“空置房”物业管理服务收费问题通知如下:

一、开发建设单位正式通知入伙的物业,就不算是空置房,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

二、本通知下发之前的有关“空置房”物业收费办法与本通知相抵触的,以本通知为准。

三、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有新的收费规定时,按上级价格主管部门新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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