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租房人跑了我该怎么办?
1你们之间是否有合同看一看还有别的联系方式吗?
2他既然跑了肯定是欠你租金,看看房子里还有什么他遗留下的东西,有的话先给他保管好,日后他如果来取就把欠的租金一并要回。
3他既然跑了,房子也不能空着,收拾收拾房子继续租给其他人。
我的回答希望能帮到你谢谢。
二、租房期间,房子被卖,租客该怎么办?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的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也就是说,已出租的房屋可以买卖,但不影响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买受人不能以其已成为租赁物的所有人为由否认原租赁关系的存在并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物,即所谓的“买卖不破租赁”。
当租赁合同未到期,没有法定解除合同的情形,房东卖房强行要求租客搬走,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顺势等违约责任”租客可以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继续租房。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租客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要求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并赔偿相应的损失。
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租房子签合同的时候需要仔细考虑后再做出决定,在写合同时,事先明确约定好双方的具体权责并写到合同中,遇到问题按照合同上事先的约定来解决。
三、身份证怎么找租房记录?
公民入住,租房信息属于个人隐私,他人是无法单凭其身份证查询到其入住,租房等信息的。若公民需要寻找某人情况下,可以到公安部门咨询请求帮助的。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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