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妻子的租房合同丈夫能办执照吗?
1.
可以用配偶的租赁合同办营业执照吗 是可以的,没有规定说提供的地址证明材料租赁合同必须是法人的名字。 办理营业执照的流程: (一)准备5-10个公司名称; (二)确定公司注册地址、注册资金和经营范围等; (三)到工商局办理公司名称核名; (四)携带所有证件、申请资料到工商局申请营业执照; (五)到公安局备案的刻章点刻制公司印章; (六)到税务部门登记备案,到银行开立基本户。
2.
营业执照上的名称不能用店名吗 个体户店名一定要跟营业执照一样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牌匾、信笺所使用的名称应当与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从事商业、公共饮食、服务等行业的企业名称牌匾可适当简化,但应当报登记主管机关备案。” 所以,营业执照公司名和店名(即店铺招牌)原则上应当一样,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可以省略例如省、市、县、区等行政区域的内容。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企业应当在住所处标明企业名称。” 第三十七条规定,“企业的印章、银行账户、信笺所使用的企业名称,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第三十八条规定,“法律文书使用企业名称,应当与该企业营业执照上的企业名称相同。”
二、商业房产租赁合同40年合法吗?
签订长期租房合同是合法是。 房屋租赁合同必须要有以下的要件: 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租赁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三)租赁用途; (四)租赁期限; (五)租金及交付方式; (六)房屋修缮责任; (七)转租的约定; (八)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九)违约责任; (十)当事人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十条 房屋租赁期限届满,租赁合同约止。承租人需要继续租用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前3个月提出,并经出租人同意,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的规定。 出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 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承租。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租赁当事人可以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 (一)符合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的; (二)因不可抗力致使租赁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 (三)当事人协商一致的。 因变更或者解除租赁合同使一方当事人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责任的以外,应当由责任方负责赔偿。
三、只能用租房合同上的名字办理营业执照吗?
不可以,办理营业执照,工商机关会要求经营者提供相关营业场所资料,营业场所包括自有房屋或者租赁房屋。 租房子做生意,办理营业执照,流程如下:
1、首先,要先起一个字号,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是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组成,最好多准备几个,很容易重名的。需要前置审批手续的(餐饮服务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工商部门会出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半年,前置审批证件办理完毕后再办理营业执照。
2、从业人员身份证明 申请人的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等)和一张1寸免冠照片,个体工商户登记条例上规定可以委托他人办理,但实际上很少,需要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3、经营场地证明 如是自有房屋,提供房屋产权证的复印件,如是租赁房屋,申请人在和房东签好租房协议后,应索要房东的身份证件和房产证复印件,(没有产权证的到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所属证明)如果房屋产权证上不是商业用房(如村里宅基地),还需到房屋所在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具房屋从住宅转商住两用的证明。 注意: 1、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到区镇一级的分局或所办理,所提供的材料都是一份。 2、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是没有有效期的。 3、现在工商部门已经不要求异地经营者提供暂住证和计划生育证明
四、用公司的租房合同可以办暂住证吗?
那就要看租赁备案的承租人是谁,公司租用商业用的,备案的租赁合同肯定不能用于办理暂住证,公司可以租赁住宅用房,且租赁备案是承租人可以是公司,也可以说明情况后承租人写自然人,但必须是实际入住的人,这样备案的租赁合同才可以和其它材料结合,办理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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