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是夫妻两人共同申请,现在离婚了,女方工作没社保,户主名是男方,房子该如何分配?

225 2024-03-09 01:41

一、公租房是夫妻两人共同申请,现在离婚了,女方工作没社保,户主名是男方,房子该如何分配?

公租房不属于你们的财产,由于承租人是你的名字,所以,房屋应该属于你。但是,出于人道上讲,即使房子不属于妻子,你也要再给她找个安顿之所

二、夫妻二人共同申请的公租房户主可以变更吗?

不可以变更,但租赁合同到期以后可以修改。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三、公租房户主有什么权利?

一、公有住房承租人有哪些权利

1、转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转租房屋,不需征得出租人同意,但应当在签订转租合同前书面告知出租人;未告知出租人的,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转租金的确定权

房屋转租的租金,由转租当事人协商确定。

3、转让对房屋的承租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将承租权转让给他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4、与有承租公房居住权人的互换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交换使用各自承租的房屋,承租人应当事先征得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的同意。

5、承租人户名的变更请求权

公有居住房屋承租人与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协商一致,要求将承租户名变更为本处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共同居住人之一的,出租人应予同意。

6、对出租人终止租赁关系的对抗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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