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公租房申请条件宿迁公租房怎么申请和所需资料?

100 2024-03-09 07:48

宿迁公租房的申请条件如下:

本地户籍家庭,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申请人家庭成员具有当地城镇户口满3年;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2200元;家庭成员在市(县、区)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8平方米,且5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

新就业人员、进城(外来)务工人员,需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持有城市户籍证明或暂住证;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交纳社会劳动保险;家庭成员在辖区范围内无私有房产;新就业人员还需具有大中专以上学历证书,且毕业不满五年。

宿迁公租房的申请所需资料如下:

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簿和婚姻证明。

家庭成员从业及收入情况证明材料。

家庭住房状况证明材料。

反映家庭财产状况的有关材料。

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由用人单位统一向县(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提出,并提供以下材料:用人单位组合租赁方案;入住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暂住证)、学历证明、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等材料;申请单位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

对申请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新就业人员和进城(外来)务工人员申请政府产权的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程序,按照“三审两公示”制度执行。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申请条件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相关机构获取具体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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