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枣庄市小学转学要求?
转学要求:
学生转学坚持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一致 依据“小学相对就近,初中相对集中”的原则,由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
非毕业年级接收转学生的工作,最迟不得晚于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办理。因特殊情况(须提供相关证明)需中途转学,经学校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确认,方可办理学期中途转学。
二、枣庄小升初按学籍还是户口?
原则上小升初是按户籍,因为中小学属于义务教育,要按片区就近入学的。
小升初是小学生升入初中的简称。按照中国的义务教育政策、《义务教育法》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学生升入初中就读是不需要升学考试的,大多为免试就近入学,但是民办初中和部分公办重点初中学校依然举办小升初的升学选拔性考试。
三、枣庄市哪有免费做核酸的?
枣庄市各区下的居民区,乡镇的各个区点每周进行定点定时检测,各乡镇级及以上各级医院,每天定时定点检测,区级及以上的医院定点全工人侯检测,所有检测全部免费,及时排查各种人员,提前预防,控制疫情,做到应查必查,及时发现疫情,控制疫情。广大医疗工作者冒着严热的天气,坚持工作,兢兢业业,坚守岗位,为枣庄市人民的生活生命安全尽心尽责,我们居民应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战争!!!
四、枣庄市市中区小学生入学要房产证吗?
是的,有购房合同也中;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需要规定住所证明(房权证或买卖合同)和户口本即能就近入学~
五、枣庄户口能去滕州上高中吗?
根据枣庄户口去滕州上高中的问题,从法律上来说是可以的。根据我国教育部的政策,学生可以就近选择就读高中,不受户口所在地的限制。而滕州与枣庄相距较近,交通便利,此举也有利于学生获得更好的教育资源。但是具体是否能顺利就读高中,还需要考虑学校招生政策、名额以及学生与当地户籍学生的竞争情况等因素。
因此,申请人需要详细了解当地的高中招生政策,和家长、学校等相关人员沟通,并及时咨询有关部门,以便做出正确的决策。
六、枣庄八中三个校区怎么分配?
按报名序号分配的。
两校统一报名,将报名序号中为单数的学生分到一个学校,双数的分到一个学校,至于是单数对应北校还是双数对应北校应由抽签决定。
经过实地考察和咨询,南校由于是新校,环境较好,宿舍管理较好,教师较年轻,教育方式新颖,成绩逐年上升,所以备受学生家长们的青睐;
而北校是老校,教师经验丰富,且教学功底深厚,但教师年龄较大,且校园建筑较拥挤,宿舍如同二十九中、舜耕中学一样是老式宿舍,环境比南校稍差。
七、枣庄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的入学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枣庄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城区外来务工人员(以下简称外来务工人员)是指在我市城区工作且实际居住,户口不在本区(市)的人员。
二、外来务工人员凡在户口所在地有监护子女条件的,其子女应在户口所在地接受义务教育。外来务工人员在户口所在地没有监护子女条件,且在我市城区工作、已申领居住证,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在工作地为随迁子女申请义务教育阶段入学:
(一)外来务工人员在我市投资经商,有合法固定的经营场所,取得营业执照且依法经营1年以上,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
(二)外来务工人员在城区实际入住并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且参加社会保险的。
三、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入学的,可与实际居住地辖区
学校联系。如需转学的,应以学年为期限,于每年8月向实际居住地辖区学校提出申请,按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办理转学。接收学校要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转入进行登记,并在学籍上进行标注。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按民办学校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以流入地公办中小学校接收为主,采取定点学校或相对就近入学的方式。各公办中小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保证其接受义务教育。
五、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转学)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一)家庭居民户口簿、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
(二)父母双方在申请就学所在地的居住证、房屋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或房产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1年以上:
(三)父母一方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或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1年以上)入、年度报告公示证明。
六、市、区(市)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切实维护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正当权益,保障其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完成义务教育并达到毕业、结业标准的,流入地区(市)教育部门应为其核发义务教育证书。同时,根据个人申请,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可以在流入地参加高中段招生考试,录取条件、收费项目和标准与本地学生同等对待。
七、外来务工人员的流出地区(市)人民政府要积极配合流入地区(市)人民政府做好外出务工人员子女的教育工作。要建立外出务工人员家庭档案,并建立与其监护人联系制度,妥善解决好留守儿童少年的教育问题。流出地区(市)教育部门要认真履行变动手续,为外出就读学生提供服务。外出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返回原籍就读的,流出地区(市)教育部门要指导并督促学校及时办理入学等有关手续。
八、明确责任分工。教育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就学工作。发改部门要将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提供稳定的经费保障。公安机关要及时提供外来务工人员及其随迁子女的居住等相关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提供外来务工人员的就业和社保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关心和支持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8月11日。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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