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地户口入学
这部分家庭政策上叫外来务工随迁子女入学。西安市对进城务工人员界定:
(1):非本市户籍在本区居住务工人员;
(2):本市城十区(含沣东新城)以外户籍,即蓝田县、周至县、鄠邑区户籍到主城区务工的人员。
进城务工子女入学需要持有“四证”到居住地所在学区办理入学手续。其中四证包括:
户籍证明:父母双方身份证以及父母与子女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关系的有效材料(出生证或结婚证)
居住证明: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在本区的居住证或者在本区居住的证明。
a:租房户:父母双方或其他监护人身份证、租房合同、房主房产证明、社区证明。
b:买房户:父母双方身份证、房屋产权所有人为其父或母的房产证或购房合同、社区证明。
务工证明:适龄随迁子女父母双方劳动务工合同或者个体经营执照等务工的相关证明。
无监护条件流出证明: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在当地没有监护条件的学生流出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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