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90 2024-04-15 02:13

一、租售合同是什么意思?

租售合同是指房屋所有人将房屋交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

租售合同的原因:

租售合同是为明确出租人与承租人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需要签订的合同。租售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房屋租赁合同自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时成立,而不以房屋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故系诺成合同而非实践合同。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同时亦负有义务。出租人负有交付租赁物、修缮租赁物、保证租赁物用途等义务;承租人负有给付租金、妥善保管租赁物、不得擅自转租等义务。租售合同系有偿合同,出租人出租房屋的目的在于获取租金,而承租人支付租金的目的在于获得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故为有偿合同,而非无偿合同。租售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租售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售合同什么时候生效:房屋租售合同从双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生效。合同明确约定生效时间的,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开始生效。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二、租赁购买协议是什么意思?

租赁购买协议就是:以租赁的形式来获得该房屋的最终所有权,所支付的房租即为房款,当你支付的租金达到租赁条款上所标示的房屋价格后,该房屋的所有权即为承租人所有。

租赁协议是出租人将标的物的占有权或控制权授予另一人(承租人)以换取租金或其他给付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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